家具不買了 1萬意向金只退4千?
說好的意向金,不滿意商品可退款,為何真正不要時就退不了了呢?臨沂市民王先生就遇到這么一遭。而商家也有自己的說法。
王先生于2015年5月份在澳爾諾家居廣場訂購了一套近7萬元的某品牌家具。按照規定,王先生預先繳納了1萬元的意向金。“當時他們說如果不滿意,退貨后可以退錢。”王先生后因種種原因想退訂家具,但這意向金卻遲遲不能退還。“我一直跟他們協調,可是幾個月了還不行,他們一開始說退7500,后來又說只能退4000多,這我不能接受。”王先生說。
6日下午,記者采訪到了澳爾諾家居售后經理,得到了為何要扣掉一部分意向金的解釋。“當時王先生把錢直接交到了商場,意向金就變成了定金,按照規定,訂貨后7天可以無理由退貨,但是王先生8月份才提出退貨。”售后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時王先生訂購的一款沙發里還選用了定制面料,所以,當王先生提出退購時沙發已經出廠了。“倉儲費和運費已經生成,而且導購的提成工資也在當月就發了。”工作人員稱這一部分費用共計7000多元。“我們曾協調按照定制沙發的價格選購一件其它款式的家具,但王先生并沒有同意。”
據了解,按照合同,王先生違約在先,商場可以要求王先生支付家具款的百分之三十的費用。“而我們秉著想盡快解決的態度,愿意和王先生商議解決此事,但是王先生一直不肯露面,只是由他的親戚代理。”工作人員稱,并非就一定會直接扣除這部分錢。“我們會盡量減小王先生的損失,但是因退貨產生的費用也需要王先生承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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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退家具意向金不退 臨沂商家:顧客需承擔部分費用 記者:范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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