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臺辦公家具購置費標準 處級干部不超8800元
日前,吉林省財政廳出臺《吉林省省直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購置費預算標準(試行)》,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購置預算進行控制和約束。
通用辦公設備包括:臺式計算機、便捷式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速印機、電話機、傳真機、掃描儀等;辦公家具包括:辦公桌椅、書柜、文件柜、沙發等。
在實物量標準上將實行雙向控制。一種是按工作人員級別和內設機構數量設置標準。副省級以上領導,按需要配備。其他工作人員按照正廳級、副廳級、處級和科級以下四個級別進行劃分。事業單位有行政級別的,按照行政級別劃分,無行政級別的,按照職稱、職級對應相應行政級別進行劃分。另一種是按單位編制內實有人數設置標準。
在通用辦公家具的配置上,標準中規定,按編制內實有人數(不含工勤人員)每人可配置臺式電腦1臺。每臺電腦的裸機價格上限不超過6000元。臺式電腦的使用年限為6年。筆記本電腦配置總數不得超過編制內實有人數(不含工勤人員)的30%,每臺電腦的裸機價格上限不超過8000元,使用年限為6年。
辦公家具按管理者的級別進行配置,可在總額的范圍內合理配置。比如,正廳級干部按照每間辦公室不超過14600元配備。副廳級干部按照每間辦公室不超過12800元配備。處級干部(含副處)按照每人不超過8800元配備。科級及以下干部按照每人不超過6000元配備。家具使用年限為15年。
按規定,本標準施行前已經購置且可以繼續使用的資產,無論是否超標都應繼續使用。違反本標準規定超標準購置資產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原文標題為:吉林:辦公設備家具配備處級干部不超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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