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店欠款百萬拒不還 變“老賴”偷梁換柱轉財產
黃某拖欠130余萬元借款不還,在法院對其紅木家具進行查封后,他耍起了花招,將查封紅木家具進行替換,從而使得案件執行陷入僵局。近日,廣西南寧江南區法院執行法官在仔細研究該案案情后,發現黃某有轉移財產的行為,最終迫使其拿出百萬元歸還。
“老賴”自作聰明 竟然偷梁換柱
去年5月,南寧市中級法院對一起民間借貸糾紛作出終審判決,判令黃某償還劉某借款130余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劉某見黃某毫無還款誠意,便向一審該案的興寧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為處理該案,興寧區法院了解得知,黃某在東興經營一家紅木店鋪,遂奔赴東興,查封了黃某店鋪內兩套標注零售價共計150萬元的紅木沙發。為避免紅木沙發在運輸和保管過程中損毀貶值,法院依法指令黃某將兩套紅木沙發運至法院指定倉庫封存。
在運輸沙發過程中,黃某耍起了小聰明,他認為紅木家具顏色相近,辨識度低,如果自己偷梁換柱,缺乏紅木專業知識的執行法官一定不會發現。至此,他用顏色相近的紅木沙發對查封物進行替換。
查封物價值難定 執行陷入僵局
紅木家具在運輸至指定倉庫后,興寧區法院執行法官通過仔細核對查封物照片,發現二者存在細微的差別,當即傳喚黃某,黃某起初百般抵賴,但在鐵證面前,他最終承認自己偷換了查封物。但黃某堅稱:二者價值相等,且被查封的紅木沙發已經被賣掉。
由于紅木家具缺乏統一的定價標準且個體差異很大,僅憑照片,很難對被轉移查封物的價值進行評估,而申請執行人劉某又一口咬定兩套紅木沙發價值差別巨大,強烈要求該院追回被查封物。興寧區法院在對黃某處以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后,案件執行陷入僵局。
今年6月,經申請執行人劉某申請,市中級法院依法指定江南區法院負責此案的執行工作。江南區法院執行法官對該案進行了仔細研究,發現黃某在東興開設有多個銀行賬戶,且其經營的紅木家具多從東興進貨。于是,法官決定不再在被轉移查封物的價值上與黃某進行糾纏,而是采取欲擒故縱的方法,另辟蹊徑執行此案。
法官使計“老賴”慌 當天達成和解
今年7月23日,江南區法院執行法官趕赴東興,對黃某在東興開設的銀行賬戶的流水明細進行查詢。通過查詢發現,黃某名下有大量的資金出入,每次有資金進入該賬戶,黃某便立刻將資金轉賬至其財務名下的銀行賬戶中。
執行法官于是將黃某用于轉移財產的銀行賬戶的歷史明細清單全部調出,并由此確定了該案后續的執行方案:由申請執行人劉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今年8月10日上午,黃某在收到法院寄送的刑事自訴狀后,匆忙趕到江南區法院。法官告知黃某,其利用公司財務非法轉移財產的證據已被江南區法院執行部門掌握,現擬移送刑庭,追究其刑事責任。
黃某聽完,頓時慌了手腳,痛哭流涕地向法官承認錯誤,并表示自己可以先償還部分欠款,還可讓朋友提供房產進行擔保,請求執行法官組織雙方進行和解。由于黃某長期拒不償還債務,該筆借款的利息已超過百萬元。
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黃某與劉某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約定黃某支付劉某借款本金及利息250余萬元,分三期付清,并由黃某的朋友提供兩套房產進行擔保。與此同時,黃某向劉某支付了首期100萬元執行款,劉某則向法院申請撤回刑事自訴。
(原標題:真無賴!欠款百萬拒不還 偷梁換柱轉財產 記者梁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