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單上金額漏算5300元,顧客卻不想補錢:不發貨就是違約
在外面購買商品時,如果是按照手寫的方式來算錢,那很有可能會把總額給算錯,比如漏掉其中一件商品沒算進去,又或者對消費者多收錢之類的,通常來說只要在清單上能明確,吃虧的一方要求補錢,這也是很正常的。
不過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說話,商家方面倒是比較好說話,只要是有明確證據,比如清單上確實多出錢了,商家就會把多收的退還,而消費者方面就不那么好說話了,盡管在手里的清單上就能看清楚,有些人就是不想補錢。
今天要說的也是關于商家漏算錢的事,我們一起來看看。
總金額漏算5300元
事情是這樣的,該女子家中正在做裝修,她就到一個家具城去購買家具,整體下來是花了26000余元,當場就把錢給付清了,但是在出店門口沒多久時,商家就給她打來了電話,說是清單上的總金額算錯了,有套5300余元的桌椅價格沒加上。
現在商家就是要求她把5300余元補齊,不然就不會給她發貨,在女子看來,這要求完全是無理的,在店內時已經把錢交齊了,這就說明交易已經成立,不可能說再讓她交一次錢,這就相當于商家違約了,她有理由要求賠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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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給予2000元補償
在多次和商家協商無果后,女子找來了媒體曝光此事,記者也到了該門店了解情況,據店長介紹:這不是臨時漲價要收錢,而是其中一套桌椅沒算進去,這點通過雙方的清單都能查出來,他們也對顧客解釋過多遍了。
不過他們也承認工作是有問題,導致出現漏算的情況,愿意給顧客1000元的補償,但是顧客就是不同意,咬定交錢后交易就成立了,他們不發貨就是違約,在經過記者的協調后,店長也愿意再做出讓步,把補償提高到2000元,事情到此也就結束了。
小結
整件事情看下來,雖然商家方面沒把總額給算對,確實是有過錯在先,但是沒算對的桌椅也在清單上了,消費者自己看下拿到的清單,基本上也就能清楚了,不是商家要再抬高價格,找媒體也就是想給商家壓力,進而為自己拿到更多的補償。
在我看來,商家開始愿意給1000元補償,其實已經夠有誠意了,畢竟清單上也能算清楚,要是換成別的商家,說不定就要顧客去走司法程序了,到時可能是1分補償都沒有,不過也幸好不是商家多收錢,不然看顧客的難纏程度,估計2000元事情還不能了結。
寫在最后
現在國人的法律意識也是加強了很多,不管遇上了什么事情,就要找對方的毛病,但是開店做生意,又哪里能做到面面俱到,只要是和顧客發生了糾紛,就算是商家占著有理的一方,吃虧的往往都會是商家。
光是顧客多次上門來找事,這點就夠商家吃一壺的了,耽擱到生意的成本,還不如花錢消災來得小,很多商家都是抱著這種想法,直接打發來維權的消費者,要我說真不該這樣,結果只會敗壞社會風氣,只有走司法途徑才是正確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