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退單遭拒怎么辦?
定裝修盡量選口碑好的企業
任何承諾都要寫入協議
切莫輕信口頭承諾
>>新聞背景
《華商報》此前報道:5月29日,西安市民馬女士去年4月代弟媳與西安紫蘋果簽訂裝修合同,交了1.5萬元定金,后因弟媳找了他人裝修,定金至今無法要回;
6月1日,另一位西安市民馬女士在博樂優選裝飾交了9萬元裝修款,裝修進行不到三分之一,裝修公司老板失聯“跑路”。
每年的上半年都是裝修的旺季,同時也是裝修投訴率最高的時候。
今年受疫情影響,裝修需求集中爆發在4-5月份,這周不到5天時間,華商報已收到6條家裝類投訴。據了解,西安市住宅裝飾協會近期也收到不少關于裝修公司的投訴,其中最多的為業主要求裝修公司退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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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1:姨父代簽合同
交了2萬元裝修定金想退單
今年5月29日,山西運城市民李先生的母親和李先生的姨父來到西安紫蘋果裝飾,與紫蘋果裝飾簽訂了12.9萬元的裝修合同,并交了2萬元定金。據李先生介紹,在裝修前紫蘋果裝飾的業務員給自己的母親打了不下7個電話,甚至派車到住處接他們去了裝修公司。在業務員承諾有各種優惠以及價格政策后,母親被“誘導”交了2萬元定金,姨父代簽了合同,簽的是自己父親的名字。
“兩位老人其實也不懂,紫蘋果的工作人員特別熱情,本來是交1.5萬元定金,結果業務員看我母親手機里有2萬元,就說如果2萬元全交還可以送窗簾、小家電等,我母親就交完了。事后,我們也打聽了這個公司口碑不好,再加上我們的房子在運城,還是想找本地公司裝修更方便,我就動搖了。加上,交錢后業務員就跟變了一樣,讓出預算單材料單都不給,整天說自己忙,完全不理會,后來我仔細看了合同,我們要的是全包,結果合同中12.9萬還是半包,擺明了后面肯定還有增項。”
專家提醒:代簽合同也成立單方終止要承擔相應責任
華商報近期接到兩起委托親屬代簽裝修合同,事后遇糾紛想要與裝修公司解約的事件。代簽合同是否成立,業主能否以別人代簽終止合同?為此,華商報記者向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杜瑋律師方面做了詳細了解。他表示,如親屬在業主的授意下與裝修公司簽訂合同,此合同合法并受法律保護。若合同中對違約金額做了規定,則違約一方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同時委托第三方為他人提供裝修服務在法律上也是被認可的,李先生母親作為成年人交了定金就不能隨意單方面違約,走法律途徑也要為自己“草率”簽訂合同交錢的行為負責,也要承擔相應締約過錯責任。反之,若裝修公司方違約也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投訴2:裝修公司承諾不滿意定金可退
真要退款卻遭拒
今年5月中旬,西安市民陳先生與咸陽“大宅門”裝飾簽訂了9.7萬元的裝修合同,陳先生交了20%的裝修定金,隨后在選材做預算時,陳先生發現裝修公司增項比較多,之前業務員承諾可以給陳先生確定的主材,又變卦表示領導不同意。
“一個設計圖本來說兩天就能出來,拖拖拉拉一周多。中間預算不斷增加,我在裝修前就微信問過他們,如果設計圖和材料不滿意,定金能不能退。他們明確表示可以退。但是現在要退卻說不能退,嚴重失信。我沒辦法讓他們再裝修了,不知道后面還會有什么問題。”陳先生苦惱地說。
專家提醒:區分定金和訂金承諾“定金可退”要寫出來蓋章
在華商報處理的裝修投訴中,接到不少業主來電稱裝修公司承諾的定金可退,到真正要退的時候要么不承認自己說過,要么就是堅決不退。甚至部分業主認為自己是在裝修公司“誘導下”交的錢,對裝修各項政策都不了解。
西安市住宅裝飾協會投訴部部長尚軍表示,業主一定要清楚“訂金”和“定金”的區別。“定金”是合同一方當事人為了證明合同的成立,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在應該給付的數額內預先向對方交付一定金錢的擔保形式。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交付定金當天開始生效。
“訂金”在法律上沒有準確的規定,這只是大家形成的一個習慣用語,僅具有預付款性質,不具有擔保合同簽訂和合同履行的功能。簡而言之,定金受法律保護,訂金則可以商議退還。若業主對裝修不放心或沒有做好準備,在交錢之前應該與裝修公司商議改定金為“訂金”或者在收據上一式三聯寫清“定金可退”并加蓋公章。否則口空白話難形成證據。業主陳先生有微信截圖證據也可以維權,但微信頭像和名稱可以更換,維權要比白紙黑字寫清楚麻煩些。
>>記者說話
裝修公司不能“誘導”“欺瞞”業主簽合同
近期,不管是華商報還是住宅裝飾協會接到的裝修投訴大多是業主與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后,因發現裝修公司承諾不兌現或是對裝修公司口碑有質疑要求退單。尚軍表示,簽訂了裝修合同就不能單純理解為有“異議”要退單,在法律層面屬于終止合同。需要由法院或者相關仲裁機構來判定。因此華商報記者提醒業主,簽裝修合同重要信息一定要逐項核對。
采訪中,業主多次提到裝修公司簽完合同就“變臉”。業內人士孫女士表示,市面上有部分裝修公司為了追求業績最大化,在給業務員算提成時,改變了以往簽單提成分兩次,即簽單時算一部分訂單完成后再領取另一部分的辦法,現在是只要簽訂了合同,就一次性拿提成,造成了業務員為了簽單“滿嘴跑火車,夸大優惠”,最后在實施中承諾不能兌現,無人對業主負責。大多數業主對裝修不懂,過于相信業務員的口頭承諾,導致在出現糾紛后拿不出證據自己“啞巴吃黃連”,裝修公司則利用合同在手,制約業主。
建議在與裝修公司簽訂合同時,有條件可錄音或所有承諾全部合同化,可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同時提醒裝修公司,業主作為非專業人士,且裝修涵蓋內容多樣,要提前事先告知業主,不能利用業主的不專業,采取“誘導”“欺瞞”的方式讓業主糊涂交錢,否則只會將業主逼成提前取證的“偵探”,整個行業也會在業主心中徹底失去信任。
夏季是裝修施工旺季,近期華商報接到不少關于裝修的投訴。為更好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華商家居全媒體征集新聞線索。無論你是買建材、家具還是裝修的過程中遇到的消費糾紛,都可以撥打電話提供新聞線索,我們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