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下關一女子裝修遇“坑”,預付2萬定金!商家:不退
買的沒有賣的精,寧可相信世上有鬼,也別信無良銷售的嘴!我說的是無良銷售,不接受反駁。消費者需要成為刀槍不入全能全知的專家學者,否則就要隨身自帶記錄儀一臺,律師一個。不然遇上不良銷售、不良商家,錢花了,還一肚子煩惱。
預付2萬“定金”惹煩惱
近日,有網友關女士反映:她的母親王女士于2018年12月在下關某裝飾工程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屋裝修的預定合同。今年交房后,因計劃有變,房子不再進行裝修,跟裝飾公司多次協商無果,感覺自己被“騙”了……
隨后,記者聯系了關女士。關女士告訴記者,她說與該裝飾公司簽訂合同的是她母親。當時他們公司在做活動,其公司人員稱活動很劃算,稱只需提前繳納定金兩萬元,設計費全免!以此吸引客戶。
關女士說2萬元是母親養老金,當時和裝飾公司確認過,如果簽了合同但不在這裝修了,那錢怎么辦?“對方工作人員還讓我母親放心!他們承諾說如果不裝了,裝飾公司會給她置換兩萬元的物品!我母親這才簽了合同”,關女士說,“誰能想到,他們現在拒不認賬,公司負責人稱概不退換!2萬元置換物品我們也沒有兌換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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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上門溝通協商無果
關女士表示,由于疫情,2020年交了房之后,他們不再打算裝修房子。之后曾多次到該裝飾公司協商溝通,希望對方公司能兌現承諾,拿走置換的兩萬元物品,但都遭到了對方的拒絕。
2020年五月底,當關女士一家第四次來到這家裝飾公司協商時,該裝飾公司還報了警。“他們就是想以這樣的方式嚇我母親。他們說我們跑他家鬧事,但實際我們什么也沒做!所以警察來了也看到我們什么都沒做就走了”,關女士說。
最后,關女士說,像這些裝修公司或者一些店往往會在一開始來誤導消費!大家都是普通百姓,很多人都不知道合同里條款的漏洞和隱患!一旦簽署,很難維護自己消費的權益……
是否存在“誘導消費”行為?
關女士認為,該裝飾公司存在誘導消費的行為。“裝飾公司在簽署合同前口口聲聲承諾,如果最終因各種原因沒辦法在他家裝了,他們也會置換兩萬價值的物品!如果當時不是這樣,母親也不會簽合同交定金。而現在他們卻不認了”。
關女士簽訂的裝修合同
從關女士提供的合同來看,關女士所說的“2萬元置換”屬于銷售口頭承諾,沒有將具體明細寫進合同里。而合同上又已注明:口頭承諾無效。
關女士簽訂的裝修合同
針對關女士遇到的問題,記者咨詢了律師。律師表示:房屋裝修,相對而言,是一個大額的消費行為,對重要的事項,都應有書面約定。
由于不知道該裝修公司和關女士的合同后續有沒有簽訂明細的合同附件約定,只能通過關女士提供的合約主體條款來看,這份合同對于裝修的具體內容,基本未作約定。合同當中,連一張圖紙都沒有,主材、輔材、電器型號、品牌規格、質量標準,施工標準都沒有約定。合同中裝修合同預計總金額的計算,十分簡略,外行人一般都看不懂。如果沒有其他的補充協議或者條款,這樣的協議,履行起來,在裝修的內容、材質、質量上,對于裝飾公司而言,幾乎沒有什么強制性的約束。
定金能不能退?
至今為止,關女士一家并未享受到該裝飾公司的任何服務,那么定金能退嗎?
律師方表示:定金與訂金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徑庭。在實踐中人們經常把兩者混淆,其實兩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定金屬于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簽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關于訂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也是不規范的,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
在簽訂協議時,交納定金的一方,要在協議條款中明確約定什么條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違約責任如何承擔。
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有多難?
找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商家誘導消費?
口頭承諾很難取證,除非消費者自帶記錄儀把當時場景拍下來,還要留存到今天。
按合同糾紛打官司走司法途徑?
時間、精力、律師費、提供現場口頭承諾的影像資料,就算有拍到口頭承諾影像資料,還要對合同上沒有口頭承諾的置換物品文字條款內容,為什么還要簽字反復辯論;商家打定決心要拖你,按法律條款咬定定金不予退還,要裝修可以,退錢拿東西免談,一審完了還可以上訴二審,消費者如果打贏官司還要等待執行....
打110叫警察來處理?
事件屬于合同糾紛,警察叔叔也沒辦法。
就在這家公司裝修?
已經鬧了矛盾失去信心,打死都不想把錢給這家賺。
消費者花錢要謹慎,商家獲得一個客戶也不容易,良心商家的合同條款清晰明了,賺自己該賺的錢,主動向客戶解讀合同條款和明細,提醒風險和責任,也會約束公司員工對客戶胡亂承諾,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在出現糾紛時能主動為客戶著想,公平列舉自己開銷成本和困難,爭取客戶諒解達成共識,或者雙方協商認可,扣除自身合理成本的情況下終止協議,確實協調溝通無果再走司法途徑。
客戶也不要貪圖便宜,一分錢一分貨才是硬道理,好服務好品質一定是要有合理利潤支撐,否則表面便宜,后面還有無數套路等著你。
當然,如果真是用口頭承諾誘導消費者簽署合同,玩文字游戲綁架消費者,其后各種套路防不勝防的無良商家企業,消費者就要團結起來,投訴、曝光、打官司,讓無良商家的套路大白于天下,避免更多消費者上當受騙。
溫馨提醒:大宗消費或是簽訂合同,大家都要保持一顆清醒的頭腦!商家口頭答應的條款,一定要追加到合同里!合同條款仔細閱讀,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搞清楚,雖然“定金”和“訂金”讀音相同,但它們卻有著很大區別!活動可以參加,但是,合同里“定金”和“訂金”可要瞧好了,交款容易退款難!千萬不要再吃虧!我們就是一個消費者,不是專家教授律師,也沒辦法練出一雙“火眼金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