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全國已有57家陶企涉行政處罰,被罰總金額近300萬元
近日,記者通過各地政府網站、生態環境局官網等渠道不完全統計發現,1—9月全國已有57家陶企涉行政處罰,涉及處罰金額總計近300萬元。其中廣東涉行政處罰陶企數量最多,達到33家,被罰款金額總計高達近190萬元;福建涉行政處罰企業數量居第二位,達11家,處罰金額總計約74萬余元;江西和山東分別有2家、1家陶企涉行政處罰;除了四大產區之外的其它產區共計有10家陶企涉行政處罰。(詳細名單在文末)
陶企注意!這些行為會受到行政處罰
據了解,陶瓷企業涉行政處罰的原因包括環境違法、車輛超限行駛、侵權、生產或銷售不合格產品、安全事故、安全違規、發布虛假廣告、經營活動未備案、固廢貯存不規范、違反稅收管理等,涉環境違法的行政處罰案件數量居首。
環境違法案例
案例1:
佛山奧X衛浴潔具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及驗收制度;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規定,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佛山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執行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以及《佛山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第一部分環境管理部分第五條的規定;對其罰款30萬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案例2:
肇慶四會X石陶瓷原料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貯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不能密閉的,應當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和《肇慶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貯存工業堆料、建筑堆料、工業固體廢棄物、建筑渣土、垃圾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采用密閉倉儲設施或者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欄,并配備噴淋或者其他揚塵設施。堆放期超過三個月的,應當在表面、四周種植植物或者構筑圍墻,并加以覆蓋”的規定。肇慶市生態環境局處以四會X石陶瓷原料有限公司罰款8萬元整。
車輛超限行駛案例
肇慶市匯X陶瓷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日18時,開出一輛桂AQ3978重型四軸裝載貨物的貨車,廣寧交警橫山中隊在廣寧縣洲仔鎮羅塘路段進行治超執法檢查時,發現駕駛員韋某某駕駛涉嫌超限行駛至該路段,執法人員對車輛進行稱重檢測后,發現該車貨總重54130kg,超限18130kg,且駕駛員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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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詢問駕駛員及執法人員前往肇慶市匯X陶瓷有限公司調查取證后,發現該公司有涉嫌為桂AQ3978重型倉柵式貨車超標準裝載、配載的行為。依據《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源頭超限超載治理辦法》第十二條及《廣東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對該企業罰款人民幣2萬元。
侵權案例
潮州市潮安區龍湖潮X陶瓷廠于2018年8月2日在沒有得到商標所有權人授權的情況下,將帶有“DORAEMON”和“HELLO KITTY”標識的陶瓷碗在其阿里巴巴網店上架銷售。
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潮州市潮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罰款4000元。
生產或銷售不合格產品案例
案例1:
福建七X陶瓷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產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晉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應予處罰,立案調查。責令其停止生產不合格陶瓷磚;處以罰款人民幣3.02萬元。
案例2:
2018年8月1日,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開州區分局會同重慶仕益產品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人員,對重慶市開州區金X陶瓷經營部銷售的佛山市鑫X陶瓷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71226的、規格為300×600×11(mm)的“歐菲雅 ”微晶鏡面瓷磚;廣東佛山天聚誠瓷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4-03-10的、規格:名義尺寸為300×300×9.8(mm),工作尺寸:300×300×9.5(mm)的“天羽”陶瓷磚;佛山市天X陶瓷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B183168的、規格為150×800(mm)的“波斯灣”瓷木地板,依法進行了現場抽樣,并送重慶仕益產品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檢測。
重慶仕益產品質量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上述三種陶瓷磚的檢驗報告,檢驗結論判定上述三種陶瓷磚不合格。
該公司的行為涉嫌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所指的違法行為。《檢驗報告》送達該公司后,該公司在法定復檢期限內未提出異議或復檢申請。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開州區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對其處罰款3萬元。
安全事故案例
2019年1月13日16時許, 福建晉江市彩X陶瓷有限公司發生一起高墜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調查組經過全面調查并報請市政府批復認定,晉江市彩X陶瓷有限公司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將工程委托給不具備經營主體資格的施工隊,對作業人員疏于教育,對作業現場疏于管理,未能督促作業人員按照技術規范施工,未能督促作業人員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晉江市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對其處以人民幣20.1萬元的罰款。
安全違規案例
廣東肇慶市領X企業陶瓷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對本單位有限空間(氣柜、脫硫塔、噴霧塔、電捕氫、電捕焦、窯爐、漿池等區域)作業進行辨識、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
該企業行為違反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肇慶市應急管理局對其處以人民幣1萬元整的罰款。
發布虛假廣告案例
福建泉州市X莎衛浴有限公司涉嫌發布虛假廣告,相關執法人員在該公司的倉庫發現產品的外包裝及包裝盒上印有 “采用德國節水陶瓷閥芯無故障使用50萬次以上”等廣告宣傳字樣,涉虛假宣傳。
南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責令其停止發布虛假廣告;罰款人民幣3180元。
經營活動未備案案例
北京翰X陶瓷藝術發展有限公司涉嫌設立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經營單位未到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備案,違反了《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應予以處罰,建議立案調查。北京市通州區文化委員會依據《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對其罰款人民幣1000元。
固廢貯存不規范
北京中X陶瓷軸承有限公司在正常從事陶瓷軸承設備維修過程中,產生的廢機油桶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屬危險廢物HW49其他廢物。在貯存廢機油桶時,貯存場所不規范,與非危險廢物(生活廢品)混放,廢貯存量約0.1噸。
北京市大興區環境保護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七)項和第二款對其處罰款1萬元整。
違反稅收管理等
山西應縣X東陶瓷有限責任公司違反稅收管理,其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國家稅務總局應縣稅務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對其罰款人民幣5000元。
(原標題:1-9月全國57家陶企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