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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業主信息成了家裝行業常態?檢察官:已違法!

導讀:
“請問您家裝修嗎?需要看看建材嗎?”新房才剛剛交付,推銷建材產品的業務電話便接踵而至,來自各個商店的數十個電話總是讓人不勝其煩。沒錯,業主的個人信息被泄露了。

信息安全

“請問您家裝修嗎?需要看看建材嗎?”新房才剛剛交付,推銷建材產品的業務電話便接踵而至,來自各個商店的數十個電話總是讓人不勝其煩。沒錯,業主的個人信息被泄露了。

近日,樂清市檢察院受理一批34人的家裝行業人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窩案,系溫州地區首例泄露小區業主信息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這些涉案人員均是樂清各地建材商家,他們各自之間互相“共享”業主個人信息,并對業主進行輪番的電話推銷轟炸,令人不堪其擾。

“共享”業主信息資料

陳某,北白象人,今年45歲,從事空調銷售多年。

去年,樂清市區某小區業主喜提新房,開始入住裝修,業主們在物業公司紛紛登記了自己的個人信息。而該小區物業管理員黃某正巧是陳某的好友,在一次聚會時,陳某向黃某索要了一份業主資料。看在能幫助好友拉生意,黃某答應了對方。

這份寶貴的業主資料,陳某并沒有打算獨享。在一次眾多建材商家舉辦的家裝節時,陳某某加入一個以建材行業從業人員為主的微信群,并在群里共享了這份業主信息資料,希望大家能夠拉攏更多人來參加家裝節活動,提高活動的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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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單單是陳某分享了這些信息,群里經營地板、瓷磚、家居等商家為表示自己的誠意,也紛紛共享了他們獲取的樂清各鄉鎮街道高端樓盤的業主信息。一時間,這些“共享”的信息資料被迅速廣泛流傳,這些信息基本包括了業主的姓名、電話號碼、樓號幢號,甚至有些還登記了房屋面積、身份證號等,總數額達數萬條。

拿到了這些“共享”的信息后,商家們幾乎欣喜若狂,開始對業主進行各種營銷轟炸,引發大范圍電話騷擾現場出現,一些業主一天接到騷擾電話少則一二個、多則五六個,不堪其擾。被“共享”的信息之多,一些商家甚至難以消化。

根據群眾反映的線索,樂清市公安局對此進行立案調查,在基本查清案情的情況下,組織警力開展收網抓捕行動,34人接連落入法網,其中陳某聞訊后,也投案自首。

共享信息成常態

在辦案過程中,陳某等涉案人員曾對經辦檢察官辯解稱,這些業主信息資料并不是非法購買的,而是屬于免費“共享”,而目的只是為了正常合法的推銷產品,并不是為了犯罪,為什么會受到如此嚴重的刑事處罰。

在家裝行業,如此“共享”業主信息確實并非個案。如某床品店員工朱某某將手上的600多條業主信息發給了經營家居店的表哥張某某;某空調店店長南某將自己精心保存的一份包含40個小區8000余戶的業主資料贈送給了與自己交好的板材店老板張某;樂清經營瓷磚店的金某給經營家居店并剛開業的張某共享多家小區5700余戶的業主個人信息以作賀禮……

“在家裝行業,共享、互換、購買業主信息早已是常態,他們都知道作為銷售者,是無權獲取這些小區業主信息的,也知道撥打這些推銷電話是對業主的騷擾。”檢察官認為,他們只是不知道具體觸犯了哪條法律法規,再加上大環境下大家都是這樣做的,為了提升業績,心存僥幸對業主各種狂轟濫炸。這些商戶也大都集中在一些大型家裝商城中,外界看來,諾大個商城好比犯罪的溫床,共享信息的人員可能各個都是嫌疑犯,而且傳播速度堪比肺炎。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共享的小區業主信息,不僅有個人聯系方式,還有房屋住址及面積,嚴重影響公民人身權利。經辦檢察官向陳某等涉案人員普法的同時,也強調了此等行為對社會和個人所造成的的嚴重危害。

已有8人被提起公訴

根據經辦檢察官統計,本系列案件涉案嫌疑人共34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至少600多條,最多的高達8000多條,涉及樂清50-60個樓盤上萬戶小區業主信息。

根據《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實施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不屬于情節特別嚴重,行為人系初犯,全部退贓,并有悔改表現的,可以認定為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于刑事處罰。而恰值我國肺炎疫情過后復工復產關鍵期,也貫徹落實司法解釋對本罪的規定,體現罪行相適應原則,樂清市檢察院對該案中犯罪情節較輕且系初犯偶犯、自愿認罪認罰的13人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檢察官在宣告不起訴決定時對他們釋法說理,讓他們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也促使推進他們更快復工復產,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損失降低最低限度。

4月9日,樂清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其中8人被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到三年不等。另13人正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

檢察官在此提醒各商家:即便是合法經營所需,也不能輕易隨便接收別人提供的他人信息,更不能將自己掌握的或收到的信息提供給他人,否則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原文標題:業主信息成了家裝行業的“共享”禮包?這種行為已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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