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女兒因缺錢變賣自家家具 母女對薄公堂
親生母親將女兒告上了法院,原因是,女兒帶著人把家里搬空了……
小林今年18,父親一直在外地工作,母親朱某也不大管她。初中剛畢業她就不再讀書了,成天無所事事,朱某也不大知道女兒在外面跟什么朋友一起、又在做些什么。
今年4月底的一天,朱某到外地出差。當她第二天回到家中時,幾乎空空如也的房子讓她震驚了。她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度以為家中遭了賊。路過的鄰居卻告訴她,昨天傍晚,看到她女兒小林帶著幾個人過來,不知說了些什么,之后就開始往外搬東西了。
對自己女兒一向不放心的朱某,當即報了警,通過警方,她找到了搬走家具的典當行。典當行老板潘某沒有否認自己搬走家具的事實,但他一再強調,是小林堅持要賣掉家具的。潘某稱,那天小林找到自己的典當行,詢問是否肯收家具。潘某說起初自己興趣不大,小林卻說房子是她自己的,她準備去外地工作,打算賣掉房子,家具沒地方處理。“我去她家里看了下,本想第二天再來收,她卻跟我說票都買好了,要趕緊處理完好早點出發”,潘某說,小林無論是穿衣打扮還是說話口氣都顯得很老成,于是他信以為真,當即找人把家具搬空了。
朱某認為,潘某未經查證便全部聽由小林欺騙,并且以僅僅三千塊錢的價格,就搬走了家里的彩電、冰箱、洗衣機、空調、床、桌子、椅子、茶幾,連被子和沙發靠墊都沒有放過。這些家具都不舊,遠不止三千元的價格。為了追回家具,朱某將潘某和女兒小林一起告上了寧波北侖法院,要求確認他們之間的買賣合同無效,并要求潘某無條件償還全部家具。
庭審中,潘某堅持認為,小林已經成年,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自己是出于幫忙的心態才急急忙忙收走了家具的,可以償還家具,但對方必須按這些家具的應有價格來買回。朱某則認為,雖然房子登記在女兒名下,家具卻是屬于自己的,小林沒有資格隨意進行處分,合同理應無效,但她也并未提交任何能夠證明家具在她名下的證據。關鍵人物小林,更是一度消失,無論如何都聯系不上。
6月,小林終于現身。她稱自己出去玩急需用錢,知道母親沒什么積蓄,也不會答應,便趁著母親不在自作主張了,賣家具的價格也是她讓對方“看著給”的。朱某震怒,但依然沒有改變訴求。
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朱某支付潘某五千余元,潘某將全部家具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