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交完訂金后能退嗎?商家可以扣除損失
來源:華晨商報
發布時間:2013-03-20
導讀:
去年10月,沈陽市民郎先生在鐵西區家世界購物廣場千佳御品家具檔口預訂了一套家具,共9萬元。郎先生當時交了1萬元的訂金。郎先生稱,由于一些原因,現在他不想購買預付訂金的家具,要求商家退還訂金,不過商家卻不給退,雙方因此發生糾紛。
市民提問:
去年10月,沈陽市民郎先生在鐵西區家世界購物廣場千佳御品家具檔口預訂了一套家具,共9萬元。郎先生當時交了1萬元的訂金。郎先生稱,由于一些原因,現在他不想購買預付訂金的家具,要求商家退還訂金,不過商家卻不給退,雙方因此發生糾紛。
對于郎先生的投訴,千佳御品家具檔口彭姓負責人解釋稱,商家當初收取郎先生的訂金后,為售貨員提成2000元,該售貨員現在已不在該檔口工作。另外,檔口因為這起訂單在商場扣點和贈送禮品等項目的支出費用在1000元左右。彭姓負責人稱,上述費用應該由消費者郎先生承擔。
幫問結果:
遼寧誠銘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大軍分析認為,郎先生當初支付給家具商的訂金具有預付款性質,在商家沒有履行付貨期限前,消費者提出退貨,家具商如有損失,并拿出了確切證據,商家有理由扣除這部分損失后,將剩余的訂金退給消費者。但如果商家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商家有損失,則應全額為消費者退還訂金。
標簽:
消費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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