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代理商涉嫌詐騙被抓 顧客訂家具的錢打水漂?
寧波北侖的胡女士在龍湖買了別墅,房子也裝得差不多了,本來這個月家具也可以進場,可是,上個月,朋友傳來消息,跟她簽訂買賣合同的那個家具代理商包某被抓了,還有好多其他受害人。
當初包經理(右)帶受害人看家具
花47萬元買的家具遲遲未到 卻等來代理商被抓的消息
今年4月份,北侖春曉的胡女士在朋友推薦下,組團到寧波富邦美品家居有限公司工廠展廳去訂購家具,該公司位于北侖恒山西路789號。
胡女士說,家具廠廠區挺大的,里面各式家具看起來也比較上檔次,當時,接待的是一位姓包的銷售經理,包經理跟前來看家具的客戶說,5月1日搞活動特惠,只要一次性打款,價格可以便宜很多。
胡女士和前來看家具的人都抱著同樣的想法,反正家具遲早要買的,既然有優惠那就一次性付清。5月9日,胡女士來廠里簽訂購買合同,并付清了47萬貨款。
到了今年9月7日,胡女士接到朋友打來電話稱,此前跟她們簽合同的包經理因涉嫌詐騙被警方抓了。
她這下才得知,原來,有的客戶去年從包經理這邊訂家具,錢款付了,到今年9月,家具還遲遲沒給人家,有的客戶甚至因此耽擱了婚期和搬新家的時間。
廠方稱此事跟他們沒關系 今年4月就與其解除合同
上周,胡女士等人接到北侖新碶派出所的電話,讓她們去備案做筆錄,原來姓包的經理果然因詐騙被抓了起來,警方詢問后,包經理自己供出了一些被騙人員名單。
一位徐女士稱,自己當時是在寧波富邦美品家居有限公司工廠展廳里簽訂合同并當場付款,當時合同蓋的也是寧波富邦美品家居有限公司的章,現在出了這樣的事情,廠方應該承擔責任。
可是,廠方卻稱,此事跟他們沒有關系,說包經理今年4月已被公司開除,且當時蓋的章也是對方私刻的,姓包的在公司期間還涉嫌炒貨,現在出了事情,公司是不會承擔這個責任的。
有受害人了解到,包經理是從2009年開始進該廠上班,于2017年4月終止社保,而此前為其繳納社保的就是寧波富邦美品家居有限公司。
憑著這點,在場受害人都認為,包某就是該公司的員工,此事發生與該廠脫不了關系。據受害人初步統計,目前涉及金額600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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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曲女士也是其中一位受害人。“這是在授權時間內發生的交易,廠方怎么能把這事情撇得干干凈凈的,代理商卷款跑人了,廠家竟然說跟他們沒有關系,我們是沖著富邦牌子去的,不是沖著包某去的。”和曲女士一樣,在場受害人都認為,這起詐騙跟廠方脫不了關系。
律師說法
廠方是否要承擔責任 關鍵看包經理是否有代理權
浙江波寧律師事務所律師施周說,廠方是否要承擔責任,關鍵是看包經理是否具有代理權,如果具有代理權,廠方當然要承擔責任,如果沒有代理權,那就無需承擔責任。
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表見代理,所謂表見代理,是指盡管代理人沒有代理權,但是由于本人的行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表象,這種情況下本人是要承擔責任的。
通俗一點講,就是說,假如包經理沒有代理權,如果廠方存在過錯,比如說包經理持有廠方的介紹信、蓋有合同專用章或者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持有授權代理權的通知等等,足以使普通消費者相信包經理有代理權,這種情況下才構成表見代理,至于本案是否構成表見代理,需要結合購買當時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記者:葉萌茗 原標題:家具廠代理商涉嫌詐騙被抓 客戶花幾十萬訂的家具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