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家具銷售商不明示有害物質含量 將禁售家具
在銷售中,對“甲醛、重金屬”等有害物質含量要進行明示標注。3月13日,本報聯合市消協啟動的“3.15維權行動”,集中進行了家居建材類咨詢投訴受理。在現場,針對我市大多家具銷售商銷售中對“甲醛、重金屬”等有害物質含量沒有標注的問題,市消協有關負責人當場表示,家具銷售商必須對家具中的甲醛、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的含量做出明示說明,否則將不允許銷售。
當日,消費者陳先生咨詢,他花6000多元買了一套家具,當時商家說是環保家具,不會對身體造成傷害。在賣場也沒有聞到該套家具有什么味兒,可家具運回家后,他就聞到了明顯的刺激性異味,而且,在屋里呆時間長了還有頭暈的感覺。他認為,該家具至少應是甲醛超標了,可該家具并沒有相關標注。
針對此問題,市消協副秘書長康玉田表示,根據2012年3月1日頒布的《黑龍江省家具商品消費爭議解決辦法》第八條第四款的規定,“銷售者售貨必須以標牌、標簽、說明書等形式明示家具商品中甲醛、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的含量。”該《辦法》從2012年3月12日起實施,一年來,我市大多商家都沒有做到,對于甲醛、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的含量都沒有明示。《辦法》中同時要求,銷售者“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不得銷售不符合法定標識要求、不符合說明書等明示的性能要求、不符合商品質量標準要求和不符合國家認證標準要求的家具商品。”在此,要求各家具經銷商家所銷售的家具,必須對家具的甲醛、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的含量做出明示說明,否則將不允許銷售。
據介紹,該《辦法》中同時還要求“銷售者售貨必須以說明書、圖表等形式明示家具商品的主體框架結構和各種用材的構成比例。”市消協有關負責人還表示,今年他們還將根據消費者關于家具的投訴情況,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辦法》的執行情況檢查,確保消費者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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