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家具廠無視環保禁令 廠長被拘留
2017年5月27日晚,河南省鄭州市中牟法院作出對違反環境保護禁止令、暗中生產經營的中牟縣官渡園區家具廠負責人連某實施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這是該院繼下發河南省首個環保禁止令后,首次按照拒執對違反環保禁止令的環境違法企業負責人實施法律制裁。
涉案企業中牟縣官渡園區某寶家具廠擅自改變生產工藝,新建噴漆車間并投入生產使用,未建立相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產生大氣污染及水污染,對周邊環境造成重大威脅。經中牟縣環保局申請,中牟法院經審查后下發行政裁定書,裁定準予中牟縣環保局的環境保護禁止令申請,并在違法行為地張貼環境保護禁止令,禁止其在整改前繼續實施污染環境的行為。
環保禁止令下發后,該廠負責人連某仍抱有僥幸心理,將廠門反鎖,繼續偷偷生產并進行噴漆作業。針對這一情況,中牟縣法院執行局和環資庭干警迅速行動,對該家具廠負責人實施司法拘留15日。目前,該廠已經暫停生產經營。
環境保護禁止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環境保護行政機關的申請,針對正在發生的、不立即制止將產生嚴重后果,影響社會公共利益的環境違法行為,作出禁止實施環境污染、破壞環境行為的裁定,并在違法行為地張貼環境保護禁止令的一種司法措施。環境保護禁止令有利于及時有效制止破壞環境的行為,防止污染的進一步擴大。截止目前,中牟法院已經下發64份環境保護禁止令,該案為第一起因不履行禁止令內容而處罰企業負責人的案件。
據了解,下一步,中牟法院還將聯合環保局,對下達禁止令的相關企業進行持續監測,進一步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維護司法權威,守護中牟縣的綠水青山。
(記者:王君杰 陳麗娟 原標題:中牟一家具廠無視環保禁止令繼續生產 廠長拒執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