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具品牌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送貨 消費者要求退貨卻遭拒
2016年12月,家住深圳的姜小姐為老家吉林的房子訂購了一批家具,她所選中的品牌叫做一統國際家具,銷售人員告訴她,送貨到吉林主要是從沈陽倉庫發貨,走海運運輸。姜小姐認為這一品牌是“老品牌”,又可以異地送貨,就欣然簽訂了銷售合同,分別訂購了兩個床架、餐桌與配套餐椅、咖啡桌、電視柜等等一共接近5萬元的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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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品牌方違約,總說要等已失去信任感
本以為快到送貨日會有人聯系,不過等到接近30日的最后幾天,也不見品牌負責人員電話聯系送貨的事。姜小姐按捺不住打電話過去問,對方告知:還要多等兩天,貨物在海上未能準時送達。“其實這時我是不滿意的,并不是延遲送貨,而是他們的態度,如果我不問,他們也不會有人告知,有一種愛答不理的感覺,服務很不專業,這時對品牌的不信任就產生了。”
過了幾天姜小姐再次電話詢問,對方則告知送貨船只已經靠岸,但是船只太多,無法卸貨,可能需要再等多幾天。雖然品牌一再承諾過幾天就可以送達,姜小姐卻不再相信了,她認為按照合同上寫明的送貨日期是3月30日,品牌方已經違約,并且無法給出確切的送貨日期,“對他們已經沒有了信任感,購買家具以后有售后問題都讓人擔心。”她提出要全額退款。
回應:僅因幾天延遲,要求退貨退款“莫名其妙”
負責接待姜小姐的統一國際家具深圳管理層經理史先生認為,姜小姐的訴求不合乎道理。他解釋,雖然合同上寫的是3月30日送貨,但是在口頭上告知姜小姐時,是說明過異地送貨的情況,強調“30日左右”送貨。因此雖然延遲了幾天,品牌愿意按照總額的千分之三賠償給顧客。
而姜小姐在意的規定送貨日前為什么之前沒有人提前告知她,史經理的解釋是貨物從沈陽送往吉林,走海運運輸,時間有不確定性很正常,他們也無法提前聯系到貨物的具體位置,沒有提前通知姜小姐確為工作上的疏忽。但是他認為海運這種帶有不確定性和不可抗力的運輸方式,會有一定的延誤也屬于正常現象,“再說我們愿意按照慣例賠償千分之三,可是客戶直接要退貨,貨物已經送到吉林港口了,如果不是消費者后來堅決要退貨,我們都已經送到他們家了,現在貨物還在倉庫里放著,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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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意見:除非合同內特殊聲明僅因延遲送貨而退款理由不夠充分
這類案例應該按照當初簽訂的銷售合同進行。通常如果客戶購買的服務或者產品有特殊用途,事先聲明一定要在指定日期前送達,那么一旦不能及時提交產品和服務,是可以要求退貨退款,甚至是經濟賠償的。例如婚紗攝影這類,客戶需要在婚禮當天使用,就屬于這類情況。但從本案例來看,運送家具延遲了幾天,并且在合同中沒有明確要求未按時送貨就退款的情況,消費者的退款理由不夠充足,這不算是根本性的違約,而是對方履行合同有瑕疵,可以依據合同要求,讓商家進行賠償。
同行點評:未能準時送貨,商家應主動與消費者溝通
樂安居副總經理竹俊:其實延遲送貨在行業內也不算是少見的情況,但是站在消費者的角度去考慮,商家應該提早進行有效的溝通,往往因為這類問題造成糾紛的都是溝通出現問題,消費者不了解情況而產生不信任感。既然當初消費者下單,其實是已經經過了考慮,他們需要的產品,那么如果不能及時送貨,商家應該提早和消費者溝通,告知未能準時送貨的原因,以及愿意做出的補償,相信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消費者都會給予理解;而相反,如果商家并沒有及時和消費者溝通,甚至是等消費者自己來詢問,這樣的用戶體驗則非常不好。
(作者:謝宇野 原標題:買家具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送貨 消費者要求退貨遭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