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去年購買的家具為何遲遲不到家?
房子3個月前就裝修好了,但因為沒有家具,遲遲無法入住。3月28日,市民吳女士撥打本報熱線反映稱,自己訂購了12萬元的家具,但因為商家和商場之間有糾紛,家具沒法出庫,只能在商場里“吃灰”。付了全款卻無法取貨。
去年7月,吳女士在月星家居廣場4樓某家居看上了一套實木家具,包括沙發、地柜、床、床墊、茶幾等,共價值12萬元。“老板說在金盛國際家居銀川店(以下簡稱“金盛家居”)也有一部分產品,價格更便宜。”吳女士隨后來到金盛家居,看好了家具后當場就交付了1萬元訂金。不過負責人張先生表示,如果吳女士能一次付清,價格還能大幅度優惠并且附贈部分裝飾品。
“老板說要給員工發工資,看這么大的店也沒多想,就交了剩余的11萬元。”雙方簽訂協議后,約定年底送貨。
吳女士并未如愿以償。到了送貨日期,她發現無人聯系她。第二天,她前往金盛家居,商場負責人表示,因為吳女士的訂貨單是私單,商場和商家也有糾紛,因此不能發貨給她。就這樣,本應該入住的新房因為沒家具就一直空著,已付了錢的新家具則在商場因為沒人護理“吃灰”。
賣場:消費者不應私自與商家交易
28日上午,記者跟隨吳女士來到金盛家居,市場部負責人董先生表示,因為張先生欠了商場36萬元租金,目前不允許私自往出運送這家店鋪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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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先生說,雖然吳女士手中拿的合同單、繳費憑證等都能證明自己和商家的交易,但按照店家入住商場時簽訂的合同,消費者繳費必須通過商場統一收銀,而不是自己和商家交易。“這樣也是對消費者的保護,通過商場交錢,今后的維護保養都是商場負責。”董先生說,解決問題必須要張先生親自到場。
看著自家家具落滿了灰塵卻拉不走,吳女士心里很不是滋味。在她的堅持下,張先生也來到了現場。
有關部門現場調解家具終于出庫
張先生告訴記者,因為對欠繳租金有爭議,目前自己在金盛家居的店鋪沒有營業。他稱,確實收了錢,但貨物擺在那里,商場就是不讓出貨,“我跟商場的爭議,不應該影響到消費者。”此時,賀蘭縣市場監管局德勝監管所工作人員接到吳女士投訴后,也到現場進行調解。
經調解,金盛家居相關負責人表示答應吳女士取走家具的要求,但雙方簽訂協議,家具維護保養等后續的相關事宜商場一概不負責,張先生也必須對所欠租金盡快處理,對此三方現場達成一致意見。
至此,“吃灰”3個多月的新家具終于被吳女士帶回了家。
(記者:楊楊 張韶奇 原標題:張女士的家具昨天才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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