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應該為紅木家具的這些“問題”擔責?
日前,戴先生從江西著名的婺源縣華龍木雕有限公司定制購買了一批合同值1800萬元的紅木家具,最終卻發現大部分家具不合格,部分家具還系“貼皮”制造。戴先生因此懷疑,制造商在弄虛作假。
2011年7月,戴先生在國外讀書的兒子回國度假。當時戴先生準備裝修一套房子留給兒子,因知道紅木家具保值,就和妻子商量購買一套紅木家具。
經南昌朋友介紹,戴先生認識了俞有桂,并去他在婺源的工廠婺源縣華龍木雕有限公司參觀。俞有桂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徽州三雕”代表性傳承人,江西省工藝美術大師,從事徽雕行業20多年。戴先生在工廠看到了很多木雕和家具,就問俞有桂能不能做紅木家具,俞有桂說:“沒問題,可以做。”
戴先生說,俞有桂是著名的木雕藝術家,又是朋友介紹,對他十分信任。2011年7月26日,戴先生和俞有桂的婺源縣華龍木雕有限公司簽訂了《明清仿古家具合同》,約定俞有桂和婺源縣華龍木雕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一批紅木家具,材質要求使用“頂級印度小葉紫檀”和“頂級老撾大紅酸枝”,貨款總計1800萬元。次日,戴先生向俞有桂個人賬戶匯款1080萬元,并于2013年4月8日支付了400萬元、2013年7月12日支付了300萬元,總計支付了1780萬元。
2013年4月,家具完工交貨。戴先生委托他大哥代表他進行家具驗收,發現該批家具存在大量使用邊材和違反“見光不補”的約定等問題,另外俞有桂沒有按合同約定提供制作家具過程的DVD紀錄、收藏證書,也沒有在家具上刻“俞有桂”字樣的印章。俞有桂雖答應對家具進行修復處理和更換,但一直不能修復到位。戴先生于是在2014年9月向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
今年7月,法院和戴先生委托第三方福建省木雕古典家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參考紅木家具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對該批家具進行了檢驗,檢驗結果表明,總價為1800萬元的家具中,有價值1541萬元的家具不合格。該批家具不僅違反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使用了邊材制作,部分紅木家具還系“貼皮”制造。戴先生說,這與他當初花巨資要購買“徽派傳人”全紅木家具的初衷相背太遠;在紅木家具收藏市場上,“貼皮”紅木家具不具有太高的收藏價值,他實在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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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為此致電俞有桂,俞有桂反復強調的是,該批家具系定制而非購買成品,不適合參考紅木家具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另外,他認為雙方合同是承攬合同,而非買賣合同,承攬人并無違約行為,即使戴先生一方提供了鑒定,也與他和工廠無關。
(記者:江叢干 原標題:這些“問題”紅木家具誰來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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