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刮痕商家拖3月未換新
2016年11月23日,山東濟南市民王先生反映,他于今年6月在天橋區歷山路與北園路交叉口居然之家的“芝華士頭等艙沙發”店內,花費2萬多元購買了一套家具。8月送到家時,餐桌有明顯刮痕,送貨員承諾換新。但當王先生再次聯系家具店經理時,對方表示餐桌已過退換貨日期。店內工作人員稱,廠家只能負責保修,提供上門服務,換新不可能。
“家具送來當天就發現問題了,餐桌的木頭有一道痕跡,當時擦了但擦不掉,我和送貨員都拍了照片,我還通過微信將照片發給了經理,送貨員承諾會盡快換一個新的送來。”王先生說,送貨員走后,店家就沒了動靜。
起初王先生以為制作新餐桌需要時間,但轉眼三個月過去了,還是沒任何音信。2016年11月20日上午10點,王先生再次撥通芝華士頭等艙沙發經理的電話,“對方稱因為太忙,把這件事忘了,但可以找個人把桌子修復一下。”王先生說,此前送貨員承諾給換新,經理稱他不知道此事,也不知道當時送貨的送貨員是誰。“半小時后,經理給我回電話,說與上級領導協調,可以給我換一張新桌子,但桌子制作需要45天。”
王先生要求對方出具承諾書,如果45天后還沒換新,寫明該如何處理,這時對方表示餐桌已過一個月的換貨期,現在能給王先生換貨已經是照顧了,不能寫保證書。此后,對于是否可換新餐桌,經理一直未給王先生明確的承諾,也沒再跟王先生聯系。
隨后,記者聯系芝華士頭等艙沙發工作人員,對方表示按商場規定,一個月無理由退換貨。王先生的餐桌已過了退換貨日期,廠家只能保修,提供上門服務,換新是不可能的。
山東魯泉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玉勇表示,無理由退換貨日期應從送貨到家當日算起,如果王先生能證明送貨當時桌子上已存在劃痕,可要求商家進行退換貨處理。證據可從兩方面提供:一是送貨員提供證明;二是王先生給經理發送劃痕照片的微信聊天記錄。
(記者:魏杰 原標題:市民質疑芝華士頭等艙沙發 餐桌刮痕商家拖3月未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