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明波家具市場將拆遷 不通知商戶還收租金勸裝修
2016年11月23日下午,在明波家具超市門口,上百個人團團圍住一臺黑色奧迪轎車。轎車數次試圖發動,都被車前車后黑壓壓的人群給制止了。這上百人是明波家具超市的商戶們,坐在車里的則是昆明順剛家具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的副董事長李大劍,明波家具超市的B座和C座屬于該公司,直到昨晚11點多,李大劍仍被商戶圍堵著討說法。
2016年8月11日,昆明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昆明市主城區商品交易市場疏解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今年內將對草海片區的7個市場進行疏解,明波家具市場是其中之一。然而,近日才確認市場即將疏解消息的不少商戶們不干了:他們剛剛交了半年租金(按照順剛公司的說法,為場地使用費),并且才花了十來萬元裝修店鋪。
23日下午,商戶圍觀明波家具超市商場貼出的“搬遷補償協議”
拆遷不通知?
明波家具超市的商戶林女士已經在這里做了十多年生意了。前幾年,她多次聽過拆遷傳聞,但一直沒見有動作。這一次,她通過新聞確認明波家具超市要疏解的事情,還不到10天。“說是必須在12月31日之前拆遷完畢,他們(市場方)一直沒有通知我們,隱瞞拆遷事實,我們甩貨的時間都沒有。”10月底,她還剛剛交了半年房租,300多平米的鋪面,算起來租金也要八九萬元。
昆明順剛家具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李大劍回應稱,明波家具超市位于昆明市草海拆遷整治片區,片區規劃是整體拆除,西山區政府于2009年12月發布了拆遷公告。但是因為種種原因,沒有按期拆遷。商鋪到期后,市場方在等消息,商戶也沒搬,就這樣從2009年一直等到今年8月份。
要拆遷還收租?
在李大劍處,租戶所說的“租金”,被稱為“場地使用費”。
李大劍稱,在2009年收到拆遷公告后,順剛家具因為“不確定什么時候拆遷”,所以此后凡是租賃合同到期,順剛家具就不再與商戶續簽合同,也不再收取租金。而是以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半年不等的方式,按每平米每月使用費5至50元不等的標準收取場地占用費。
因為是“場地使用費”,市場方在收取后給商戶的是收據。若收取的是租金,商場方才會提供發票和合同。
強制商戶裝修?
去年底,林女士花了十來萬元裝修了商鋪。她說,裝修前她問市場方:“會不會占地?”市場方回答:“不會。”林女士說,這兩年經濟不景氣,她本來不想裝修,但市場方“鼓”著商家裝修,“說是形象問題,不裝就漲租”。
對此,李大劍回應,商場在開業期間鼓勵商戶根據自己的品牌風格進行裝修,裝修效果較好的商戶,順剛家具給予免除3個月租金甚至半年租金的獎勵。合同到期后,店鋪裝修歸順剛家具所有。
針對近一兩年眾多商戶裝修店鋪的情況,李大劍稱,因為商場老舊,順剛家具“建議”商戶“要使用要裝修就自己裝”。他說,有些商戶比較大膽,知道商場要拆,還出很多錢去裝修,“那是自己的行為,政府沒有義務、商場也沒有義務進行賠償”。
同時,他也提到“政府對我們商場的裝修是有賠償的”。
都市時報記者問:“有商戶去年年底才裝修,可能裝修得還可以,那政府進行賠償時,可能對商場有幫助,可以這樣理解嗎?”
李大劍稱:“這個……也不一定。政府會對整個商場做一個評估,不會一家一家地看。也可以理解對我有幫助。但實際也沒有幫助。比如以前的地板是花崗巖,價值更高,他(商戶)可能根據自己的品牌特征和風格,要敲掉,貼一個強化地板。這種情況可能就會降低我商場的品質。”
針對商戶稱市場方指定裝修方的說法,李大劍回應:“可能我們下面的工作人員會跟商戶說:‘老板,現在估計(拆遷)時間還比較長,你能不能好好裝裝。’但是公司沒有特別要求,這是自愿行為。要是公司行為,那拿出通知來嘛!”
前后兩套補償方案差別大
李大劍稱,西山區政府按照成本對市場方進行補償,當初蓋市場花了多少錢就賠償多少。對于商戶,西山區政府明確規定,位于草海拆遷整治片區的所有商家,給予3個月停產停業的補償費,每平米補償30元。
順剛家具與拆遷公司對接后,決定在12月31日關閉明波家具超市A座,明年1月31日疏解B座和C座。李大劍稱,考慮商戶跟市場合作時間長,彼此有感情,特提出三個方案:
1順剛家具退還明波家具超市商戶包括2017年2月1日及以后的場地使用費。
2順剛家具將按照商鋪的面積及使用單價,補助明波家具超市商戶3個月停產停業補貼。
3考慮到商家困難,順剛家具決定按照商鋪的面積及使用單價補助商戶兩個月,作為獎勵。前提是,“必須跟我們友好協商,不要鬧事,配合商場和政府的搬遷工作”。
順剛家具將在商戶簽下協議3天后,給予70%-80%的補償金額,剩下的則在商戶根據政府的要求搬遷后方才給予補償。
事實上,在11月19日,昆明順剛家具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王曉軍,曾與明波家具超市的商戶們簽訂了一份“昆明市明波家具超市與各商戶拆遷補償協議”。
此前簽訂的補償協議方案:
1.順剛家具將在2016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全額退還各商戶原繳納的攤位保證金;
2.一次性全額退還各商戶的場地使用費及綜合管理費(即自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作為一次性賠償商戶的搬遷費、裝修費及一切停業費用的拆遷包干賠償費。按各商戶的實繳場地使用費及綜合管理費。
3.如市場2016年12月31日后政府未拆遷,商戶仍能正常經營的,則自2017年1月1日起按各商戶正常使用天數繳納管理費。政府(或市場)什么時候通知拆遷或搬遷時,商戶須10日之內全部搬離。
4.2016年12月31日以后多交的場地使用費及綜合管理費于2016年11月25日前一次性全額退還。
當被問及為何新提出的解決方案與已簽訂的協議不同時,李大劍稱,法人王曉軍在19日晚上被商戶圍堵,被逼無奈才簽下協議,這跟政府提出的3個月安置過渡費的相關政策不符,故而重新擬定協議。
同時,李大劍稱,如若商戶對順剛家具的決定和措施有不解之處,可提出書面訴求。
(記者:何惠子 原標題:交了半年“租金” 花了十幾萬裝修 明波家具超市商戶才知立馬要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