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萬買家具 貨沒到位賣家跑了?
近兩個月,武漢市家住東西湖區環湖大道的邵鵬飛一直在為購買的家具操心。今年7月,他到武昌區和平大道金鑫國際家居商場內一店鋪中,花費2.3萬元購買了多套柜子。全款付過后,本想著家具很快就能裝好,可直到昨天,邵鵬飛購買的柜子還沒有完全收到,店鋪老板卻聯系不上了。
交錢買柜子卻沒等來柜門
昨天上午,武漢晚報記者來到邵鵬飛的家中看到,其主臥、次臥中的衣柜門沒有安裝,陽臺柜沒有到位,邵鵬飛的手機中有多次催促家具售賣方前來裝修的微信。邵鵬飛說,在他的多次催促下,店方負責人派人來安裝,可是沒有安裝完全,工程又停了下來,再聯系店方老板,可對方已經聯系不上。
邵鵬飛手中有一張銷售服務單,他說,自己直接將錢交給老板,沒有發票,只有這一紙手寫服務單,服務單上甚至沒有簽約時間。
邵鵬飛并不是唯一裝修受阻的人,陳先生也在這家門店內定制了家具,而他收到的材料中存在尺寸不匹配的問題。記者隨即來到金鑫國際家居,此時邵鵬飛購買家具的店內沒有店員。撥打和邵鵬飛簽約的連姓負責人電話,對方電話接通后卻無人接聽。
店方不能私自收銀
金鑫國際家居客服人員介紹,邵鵬飛購買家具店面的老板現在還欠著商場約3個月的房租,商場也在積極與其聯系,希望解決此事。工作人員表示,邵鵬飛是把錢私自交給店方。按照規定,商場是統一收銀的,顧客和商場簽訂統一樣式合同。
該工作人員介紹,如果顧客是通過商場統一收銀,那么顧客的購買信息則都有記錄,可以在后臺查閱相關信息,比如購買的產品、品牌、價格、訂貨等信息。顧客如果通過商場統一收銀的話,出了問題商場會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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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將錢交給我們,各種售后問題,我們可以先行處理,類似邵先生這樣的情況,沒有收到貨,不管錢在不在我們這里,我們都可以先行退款,但是邵先生沒有和商場簽訂合同。”工作人員建議邵鵬飛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手里沒正規單據維權困難
記者注意到,收銀臺上明確寫著商場統一收銀,商家私自收銀,舉報有獎的字樣。對于商場工作人員的解釋,邵鵬飛還是有一些疑問:“這次事件中商場本身是否存在管理漏洞,需要擔負相應責任呢?”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的何龍律師認為,商鋪租賃家居商城的店鋪,盡管家居商城對商鋪負有管理責任,但是,消費者手中沒有正規的單據,不足以作為消費者證明其盡了支付責任的證據。同時,商場與商鋪之間也應當是簽訂了一些協議,規定進駐商場的規則,對出現消費糾紛時的處理方法進行的約定。如果是店鋪和消費者之間的“私單”,商場不負主要責任,消費者在維權方面就會比較困難。律師提醒消費者,在家居商場購物時,還是要通過柜臺付款,以保障合法權益。
(原標題:2個月家具沒到位賣家不見了 記者姚傳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