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買豪華沙發送貨遲了2個月 消費者獲賠1.5萬
來源:重慶晨報-上游新聞
發布時間:2016-08-30
導讀:
日前,重慶消費者劉女士在賣場購買了一套價值4萬余元的沙發,約定送貨時間為2016年2月10日。但兩個月過去了,劉女士遲遲不見送貨上門,直到今年4月12日,經銷商才通知劉女士可以送貨。劉女士認為經銷商違約,向工商部門投訴,獲賠1.5萬元。
日前,重慶消費者劉女士在賣場購買了一套價值4萬余元的沙發,約定送貨時間為2016年2月10日。但兩個月過去了,劉女士遲遲不見送貨上門,直到今年4月12日,經銷商才通知劉女士可以送貨。劉女士認為經銷商違約,向工商部門投訴,獲賠1.5萬元。
2015年10月3日,劉女士在一賣場看中一套價值4萬余元的真皮沙發,便與經銷商簽訂了銷售合同,并繳納了全款。經銷商承諾送貨時間為2016年2月10日,并履行“送貨安裝零延遲服務”:每延遲一天按已付貨款的6‰向消費者支付違約金;超過15天,消費者有權終止合同。
由于種種原因,經銷商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并沒有送貨上門,而是拖延到了今年4月12日才通知劉女士可以送貨。劉女士認為經銷商違約,應承擔賠償責任,遂于近日向工商部門投訴,要求經銷商履行合同約定,賠償違約金1.5萬元。
經重慶市工商局江北區分局華新街工商所工作人員多次調解,劉女士日前拿到了1.5萬元違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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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豪華沙發延遲送貨兩月 經銷商賠一萬五 記者楊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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