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具被騙2萬元!賣場:私下交易不符賠款條件
“2萬塊錢被賣家具的卷跑了,到現在都找不到人。”8月7日,蒙古市民董先生通過電話向內蒙古晨報全媒體記者反映,他向在紅星美凱龍賣家具的趙全義購買家具時,被騙近2萬元的貨款。
買家具被騙近2萬元
昨日上午,董先生的父親告訴記者,去年9月,董先生經好友介紹,認識了在紅星美凱龍呼和浩特新城商場開家具店的趙全義,于是向趙全義定制了門、衣柜、書柜等家具,陸續支付了3筆貨款共計34500元,趙全義承諾在50天內將定制的家具交付給董先生。但直到12月份,趙全義還沒有給董先生發貨,經過多次聯系,趙全義向董先生退還了1.5萬元的貨款,但之后趙全義拒絕返還剩余貨款。從去年12月23日之后,董先生便聯系不到趙全義,期間通過各種方式尋找都沒有找到。
記者在董先生的付款票據上看到,每一張票據上都蓋有“新城區昕溢家具制品經銷部紅星美凱龍店財務專用章”,商戶名稱是“新城區昕溢達家居制品經銷部”。
董先生的父親說,現在他們希望紅星美凱龍能夠進行賠償。同時,他們已經向呼市新城區東風路工商所做了投訴登記,工商所已受理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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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場:私下交易不符合商場的賠付條件
關于董先生被騙一事,紅星美凱龍呼和浩特新城商場客服中心一位姓趙的工作人員說:“董先生當時與趙全義是私下交易的,沒有通過商場款臺正常交款,他手中沒有紅星美凱龍統一訂貨單,也沒有任何可以顯示在我們商場交易的憑證,所以不符合商場的賠付條件。而且從董先生投訴之后,我們一直在與趙全義聯系,但從去年年底,我們也徹底聯系不上他了。”
關于印章的問題,這位工作人員表示:“董先生票據上的印章是財務用章,不是我們的公章,按我們單位規定,只有公章才具有法律效益,而且該章的真實性也無從考證。”
隨后,記者向董先生證實,其向趙全義交定金時確實是私下交易的。
記者了解到,去年11月,因與商場的合同到期,趙全義撤場。紅星美凱龍的工作人員稱,向趙全義購買家具被騙的不止董先生一人,去年也有一位消費者與趙全義進行了私下交易,導致被騙1萬多元,現在這位消費者已經通過法院對趙全義進行起訴,法院將于9月8日開庭審理。
律師:對票據的章印鑒定后可定責
對此,內蒙古文盛律師事務所苗榮盛律師表示:“針對此事來說,需要對票據上的章印進行司法鑒定,來證明是否為紅星美凱龍的印章,不管這個印章是何種用途,何種功能,如果經鑒定,印章是真的,那么紅星美凱龍需承擔70%的賠償責任,趙全義承擔30%的賠償責任;如果印章為虛假的,則趙全義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在某些大型、知名的品牌商場或店鋪進行消費時,消費者一定不要放松自我安全意識,不要對一些品牌商家產生絕對信任,要有理性、科學的消費意識。”內蒙古消費者協會投訴部樊福龍主任針對此事表示,消費者在商場內需要付款時,一定要通過商場款臺進行支付,并保留商場小票等支付憑證,便于消費者進行日后的維權。
(作者:白洋 原標題:男子在紅星美凱龍買家具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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