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家不還紅木家具 法院卻判贈與兒子兒媳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布時間:2015-12-30
導讀:
張某在兒子結婚后購買兩套價值昂貴的紅木家具,當時將其中一套放置在親家家中。而后小夫妻鬧離婚,張某要求親家返還紅木家具卻遭拒,遂向法院起訴。日前,南長法院依法審結該起返還原物糾紛案,判決駁回張某的訴訟請求。
張某在兒子結婚后購買兩套價值昂貴的紅木家具,當時將其中一套放置在親家家中。而后小夫妻鬧離婚,張某要求親家返還紅木家具卻遭拒,遂向法院起訴。日前,南長法院依法審結該起返還原物糾紛案,判決駁回張某的訴訟請求。
張某在兒子小張結婚后,向古玩市場購買價值近20萬元的紅木家具兩套,后將其中一套放置在媳婦小楊的娘家。兩年后,小張和小楊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張某即向親家楊某提出搬回放置在楊某家的那套紅木家具,卻遭到楊某的拒絕,張某遂將親家楊某及兒媳小楊告上法庭。張某訴稱,當時自家房子在頂樓,常年有強光照射,不符合紅木家具的存放條件,商量后決定暫時放置在親家家中,而并非贈與。楊某辯稱,紅木家具是張某自愿贈與給自己,不是代為保管。
經審理,法院認為,張某訴稱訟爭家具只是存放在楊某家,要求楊某返還的主張,因未能提供證據證明,不予支持。根據雙方的陳述、提供的證據,綜合分析后認為,訟爭家具是張某贈與給小張和小楊的。遂判決駁回張某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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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起訴親家返還紅木家具 法院卻判贈與小夫妻 記者:陸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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