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家具與傳統建筑的關系
家具自始就與建筑相伴相生,相互關系密切。楊耀先生在《明式家具研究》中指出:“在人類社會中,自從有了蓋房子的活動起,就有了做家具的活動”。家具和建筑在發展中是作為一個整體而存在的。同一時代家具與建筑的相互影響,是密不可分的。建筑技術和風格影響家具的發展方向。歷史上家具的發展,無論是結構還是造型都與同時代的建筑相關聯,正如家具史學者所說:“家具式樣是由建筑形式演變出來的”。
1、建筑造型對家具造型的影響
中國木建筑由柱網梁枋所組成的框架來支撐起屋頂,中國古代家具沿襲了建筑的這種結構體系,以至有時有的家具看上去就好似縮小了房屋,有“梁”有“柱”,間架清晰,而“柱”和“梁”反映到家具上正是傳統家具的主要構成元素:立腳和橫棖。這種做法和式樣完全是仿效建筑的梁柱,如中國木建筑的柱多為圓形,則家具不論桌椅其腿足也常為圓形,即便為了足間橫棖的連結,也只是在內部做成方形,而外部輪廓仍給人以圓形的視覺感受,正是所謂“外圓內方”,可見家具對建筑的直白忠實的模仿。
中國古建筑圓柱有側腳收分的特點。“側腳”是讓建筑最外圍一圈柱子按一定程度向內傾斜,四角的柱子則傾斜45度,“收分”是讓柱子的上端比下端略細些。家具的腿足也完全效仿了這樣的做法,下舒上斂且向內傾斜,給人一種穩定舒展的美感。家具工匠在運用“側腳”時還把其斜度和家具的式樣、體態進行綜合的分析,從細微之處表現出家具造型的不同氣質和神韻。
建筑中梁枋和柱子之間的替木,既是一種加固的結構件,同時也是一種裝飾。牙子,家具的立木與橫木的交角處,采用的類似替木的構件,也叫“替木牙子’。中國傳統家具中的各種牙子,正是建筑中的雀替在家具中的變體。
屋脊是建筑最高的輪廓線,而對于家具來說,椅子、架等家具的最高輪廓線就是搭腦了。搭腦除了簡潔明快的直線型,還有一些流暢柔婉的曲線。如有的明式的燈掛椅、四出頭宮帽椅,其搭腦中部略突,兩邊下滑,在端頭又微微上翹,在另一個方向搭腦通過立柱后又微向后方及外側彎轉,在三維空間上形成了一條自然而流利的曲線,端頭磨成圓頭,給人以柔潤而舒適的感覺。這種由高到低又反翹的走勢中,不難看出與建筑屋頂輪廓線的驚人相似。在一些架類家具的搭腦端頭常有一些云頭、龍頭或獸形的紋樣裝飾,如衣架、盆架、鏡臺,這明顯是來源于建筑屋脊上正吻及仙人走獸等的裝飾,只是所采用的形象題材與建筑有所差別。而且在建筑中,正吻、走獸等都是對功能構件的藝術化裝飾,在實際結構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家具搭腦上的這些花飾沒有了結構功能的作用,轉化為純粹的裝飾構件了。
中國古代建筑從立面來說,主要分為屋頂、墻柱構架和臺基三大部分,臺基是整座建筑的基礎部分。而對于一件家具來說,從所處的位置、所起的作用來說,與建筑臺基相當的就要屬托泥了。托泥就是在椅凳、床榻、桌案的四腿下端加方形或圓形的底框,使得四腿不直接落地,而落在木框上,常出現于有束腰的家具中。在南宋以后,托泥下又出現了似龜形的小足,這種龜足不僅使整體造型變得更加輕,又可起到通風、防潮的作用。另外家具束腰形態與須彌座的束腰相似,使我們不能不聯想到家具的束腰上也是淵源于建筑的須彌座。
2、純仿建筑式家具
純仿建筑木構架做法的家具桌、椅中表現的最明顯。家具最徹底的建筑化表現為建筑式家具,早在漢唐時代即有表現,家具造型模仿建筑形式。明代以后,家具中出現有架子床,架身帶門圍子,以柱承托床頂,床頂四周掛檐,仿效建筑造型。拔步床內空間分隔圍合、有床門、圍屏、前廊、桌凳、箱柜和燈具之設,完全仿照建筑而成,幾乎就是一個縮小和緊湊的建筑空間,從結構到造型,都如同一座縮小的房屋。這種建筑式家具,是家具建筑化的極端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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