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2012年木制家具等5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通報
根據2012年監督抽查工作的安排,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有關檢驗單位對我省木制家具、木質門、LED燈、印刷品和家用太陽能熱水器產品進行了省級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監督抽查的基本情況
(一)抽查的范圍與批次
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沈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省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省出版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木制家具、木質門、LED燈、印刷品和家用太陽能熱水器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共抽查全省14個地區120家企業生產的165批次產品,產品合格154批次,產品抽樣平均合格率為93.3%。
(二)抽查的主要產品
一是抽查了35家木制家具企業生產的35批次產品,產品質量合格28批次,抽樣合格率為80%;二是抽查了15家木質門企業生產的15批次產品,產品質量合格14批次,抽樣合格率為93.3%;三是抽查了28家LED燈企業生產的28批次產品,產品質量合格26批次,抽樣合格率為92.9%;四是抽查了25家印刷品企業生產的70批次產品,產品質量合格69批次,抽樣合格率為98.6%;五是抽查了17家家用太陽能熱水器企業生產的17批次產品,產品質量合格17批次,抽樣合格率為100%。
二、監督抽查的結果分析
(一)木制家具產品質量略有提高
本次抽查了沈陽、大連等8個地區35家木制家具生產企業的35批次產品,產品質量合格28批次,產品質量抽樣合格率為80%,較2011年產品質量抽樣合格率提高了2.9個百分點,不合格項為甲醛釋放量、木工要求、抗沖擊、漆膜耐香煙灼燒、附著力和推拉構件結構強度。
甲醛是一種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是造成室內環境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木質家具中的甲醛釋放是一個長期緩慢的過程,人們長期生活在甲醛含量超標的環境中會出現頭痛、乏力、失眠等癥狀,對人體健康極其不利,尤其對兒童及孕婦危害更大;木工要求項目不合格的產品側面反映了企業在生產加工產品時急功近利、做工粗糙,給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帶來安全隱患;抗沖擊、漆膜耐香煙灼燒、附著力均是木制家具產品重要的理化項目指標,不合格易影響產品的美觀及使用壽命;推拉構件結構強度是木制家具產品不容忽視的力學性能指標,該項目不合格的產品無法滿足人體對家具的使用要求,會危及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業為降低成本,使用甲醛含量超標的低價劣質原材料;二是企業質量意識較差,認為原材料質量好壞與企業無關,對外購原材料不實行進廠檢驗;三是企業具體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對產品的一些細微環節重視程度不夠。
(二)木質門產品質量有所下滑
本次抽查了大連、鞍山等10個地區15家木質門生產企業的15批次產品,產品質量合格14批次,產品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3.3%,較2011年產品質量抽樣合格率降低了 6.7個百分點,不合格項為抗沖擊。
抗沖擊項目是木質門產品重要的表面理化性能指標,該項目不合格的產品在使用過程中稍有磕碰,就會產生漆膜開裂,出現凹痕等,嚴重影響行產品的美觀性和使用壽命。
該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個別企業為節約成本,忽視產品質量,使用了密度小、質量差、成本低的不合格基材。
(三)LED燈產品質量有待提高
首次對沈陽、大連等5個地區的28家LED燈企業生產的28批次產品開展省級監督抽查,產品質量合格26批次,產品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2.9%,不合格項為意外接觸帶電部件的防護和介電強度。
意外接觸帶電部件的防護和介電強度項目均是LED燈產品的重要性能指標,該項目不合格的產品在安裝或使用過程中容易發生變形、燃燒等危險,嚴重危及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業生產規模小,質量意識差,管理體系不健全,不能嚴格按照工藝要求組織生產;二是是企業檢驗能力薄弱,不能有效保證產品質量。
(四)印刷品產品質量略有下降
本次抽查了沈陽、大連等6個地區的25家印刷品生產企業的70批次產品,產品質量合格69批次,產品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8.6%,較2011年產品質量抽樣合格率降低了1.4個百分點,不合格項為外觀。
外觀是保證印刷品產品質量的主要指標,不合格易出現文字重影、掉頁、開膠、字跡模糊等現象,影響閱讀效果。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業不重視產品質量,出廠把關不嚴;二是企業一線操作人員技術水平低,責任心不強,不嚴格按照工藝操作。
(五)太陽能熱水器產品質量較好
本次抽查了沈陽、大連等7個地區的17家家用太陽能熱水器生產企業的17批次產品,產品質量合格17批次,產品質量抽樣合格率為100%。
產品質量較好的原因:一是通過連續多年的跟蹤監督抽查,生產企業對產品質量有一定的認識;二是家用太陽能熱水器產品生產工藝簡單,技術含量較低,產品質量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三、處理意見
針對本次省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反映出的問題,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總局令第133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做好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的后處理工作,督促企業提高產品質量。
(一)高度重視后處理工作。本次抽查的木制家具、木質門、LED燈、印刷品、家用太陽能熱水器5種產品均是均是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產品,這些產品質量的優劣直接影響人身健康安全。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將嚴格按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的規定,對產品質量存在問題較嚴重,或經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業予以公開曝光。
(二)加大后處理工作力度。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要嚴格按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及《遼寧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后處理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要求,做好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的后處理工作,跟蹤企業整改情況,對產品質量存在問題的企業限期整改。整改后復檢工作原則上由原檢驗機構承擔,后處理工作在一個月內完成,并將結果上報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三)加強質量安全風險排查及質量提升產品日常監管工作。對此次監督抽查涉及質量安全風險排查及產品質量提升的產品,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日常監管工作,積極幫助企業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促進企業落實質量主題責任,提升產品質量總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