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來商品與樣品不符 洛卡依家居遭消費者投訴
在商品買賣過程中,尤其是家具產品涉及到的型號、款式、顏色等比較具體,在合同中把細節約定清楚十分必要。愛家家居洛卡依店就因為買賣合同中未詳細約定商品細節,而引來一場消費糾紛。
沙發與樣品不符
延遲近一年送來舊貨
2012年8月,北京海淀區李女士在愛家家居四季青店洛卡依家居購買了一套雙人木質沙發和木茶幾,向商家付全款一萬余元。送貨時,李女士不在家,李女士兒子進行了簽收。后來李女士發現沙發與在店內看的樣品嚴重不符,在店內看的沙發樣品是淺棕色磨砂面漆,而送到李女士家的沙發則是棕紅色亮面漆,沙發和茶幾也并不配套。
李女士于9月份向商家反映了該問題,洛卡依家居承諾重做一件沙發給李女士換貨,但制作周期需要兩個月,李女士也同意了。據李女士反映,她每隔兩個月便打電話問新沙發的進度,洛卡依家居一直以各種理由拖延。
直至2013年5月,李女士忍無可忍,找到愛家家居賣場售后部門反映該情況,提出退貨要求,但愛家家居賣場沒有解決此事,也并未回復她。
一晃到了6月,十個月過去了還是不見洛卡依家居送貨,李女士的忍耐到了極限,再次要求退貨退款,洛卡依家居這時說沙發已經做好,可以送貨。但讓李女士沒想到的是,送來的沙發是商家從庫房里隨便拿來的一個舊貨,沙發扶手上還有兩塊明顯的掉漆。送來的沙發同樣還是棕紅色亮面漆的,品質還不如之前的好。李女士判定這件沙發根本不是按照她的要求重新制作的。
李女士說“拖了將近一年時間,洛卡依家居根本沒有按照之前的承諾制作沙發,只是不斷地拖延時間,編造謊言欺騙消費者。實在拖不下去了,就拿一件舊貨來應付,洛卡依家居根本沒有履行承諾的誠意!”
商家稱消費者負責
接到消費者反映后,中國質量萬里行工作人員撥打了愛家家居電話,四季青店總經理王經理表示,在此事件中有幾點責任不在商家,而在消費者李女士。第一,在家具簽收時,李女士不在現場,委托其兒子對商品進行驗收,李女士兒子并不知道李女士預定商品時選的是哪一款沙發,便簽了驗收單。現場沒有提出“所送沙發與樣品不符”的問題,而是在過了一個月后才提出。第二,早在2013年元旦前后,洛卡依店將做好的新沙發準備為李女士送貨,此時李女士因自身原因手機不通洛卡依店無法聯系到她,因不能壓貨,就把沙發賣給了其他顧客。第三,洛卡依店在此事件中應有的流程都有,貨物驗收單、售后定做申請單均完備。愛家家居王經理認為,“在此消費事件中,顧客李女士承擔大部分責任,商家洛卡依承擔小部分責任”。
在此事件中,雙方發生糾紛的原因在于愛家家居買賣合同中并未詳細約定沙發的顏色、漆面等細節。愛家家居王經理表示“購買家具時,消費者要什么樣的產品、款式、顏色等細節,合同中必須注明。”
鑒于此,中國質量萬里行提醒廣大商家和消費者,在簽署買賣合同時,對于家具名稱、型號、款式、顏色等細節一定要約定在書面合同中,含糊其辭勢必引來麻煩。
(原文標題為:合同未約定細節愛家家居洛卡依店起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