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質監通報11批次不合格家具 部分甲醛超標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質監局通報三季度全市工業產品檢驗情況,共47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11批次家具不合格,不合格指標為木工要求、甲醛釋放等等。
通報原文如下:
關于2016年三季度全市工業產品質量定期監督檢驗情況的通報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產品質量整體水平,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今年三季度,我局對全市部分重要工業產品開展了定期監督檢驗,抽樣檢查涉及21類工業產品、388家企業。經檢驗,抽樣企業合格362家,抽查企業合格率為93.3%;抽查產品423批次,合格396批次,工業產品定期監督檢驗合格率為93.6%。
從三季度定期監督檢驗情況來看,合格率為100%的產品有生活用紙、勞保用品、鞋類等,合格率為90%——99%的產品為配裝眼鏡、低壓電器、人造板等,合格率為70%——89%的產品有紙制品、服裝及家具。
通過本季度定期監督抽檢結果來看,有部分企業的產品存在一些質量問題,如民用低壓電器及元件生產企業在生產產品時對產品標準理解不深,工藝設計不合理,導致其產品結構與標志、保護電路有效性驗證、防護等級驗證指標不合格。有7家紙制品企業,由于生產工藝落后、生產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要求,造成瓦楞紙箱產品釘合搭接、搖蓋耐折、瓦楞紙板厚度等指標不合格。個別家具企業對涉及人身安全的重要指標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同時自身沒有對原輔材料進廠的驗貨把關機制和驗收要求,使用劣質的材料加工生產,制造工藝不規范,造成11批次家具產品不合格,檢出的不合格指標是:木工要求、甲醛釋放、軟、硬質覆面耐香煙灼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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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三季度工業產品質量定期監督檢驗發現的問題,我局要求:
一、不合格產品的生產企業在收到有關通知后,應立即進行整改,查明不合格的原因,制訂出整改措施,整改結束后,向市質監局監督處申請復查。整改期間,被抽查的不合格產品不得生產和銷售。
二、相關區(市)縣局要認真做好市質監局交辦的后處理工作,指導、幫助和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市質監局將根據整改和后處理情況,安排市質檢院對不合格企業進行抽樣復查。經過復查合格的,準予企業生產和銷售。
(記者:高賽琦 原標題:成都質監通報11批次不合格家具 部分甲醛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