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定制家具有瑕疵 調解后獲補償
來源:遂寧日報
發布時間:2016-04-22
導讀:
今年1月,市民周先生在蓬溪縣某家具店定制了一款家具,用了8000元。4月15日,周先生到家具店取家具時發現該家具許多地方有裂縫和修補的痕跡,周先生對其定制的家具質量很不滿意。和家具店交涉無果后,周先生向蓬溪縣消委會反映了此事。
今年1月,四川遂寧市民周先生在蓬溪縣某家具店定制了一款家具,用了8000元。4月15日,周先生到家具店取家具時發現該家具許多地方有裂縫和修補的痕跡,周先生對其定制的家具質量很不滿意。和家具店交涉無果后,周先生向蓬溪縣消委會反映了此事。
據了解,蓬溪縣消委會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即展開調查。經過調查,工作人員發現周先生定制的家具明顯有瑕疵,顯然與約定商品質量不符,經營者有義務為周先生維修或者退換商品。4月18日,消委會工作人員就周先生投訴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組織商家和消費者現場調解。經協商,家具店愿意為周先生對家具不滿意的地方進行維修,并且家具價格減少700元,周先生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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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市民發現定制家具有瑕疵調解后獲補償 記者余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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