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洛尼衣柜被指欺騙消費者 不講誠信
近日,家住南京朗詩鐘山綠郡的汪女士購買了博洛尼公司的定制衣柜,并且簽訂了合同,但是對方卻反悔稱衣柜的價格計算錯了,這讓汪女士感到很不滿,認為博洛尼公司欺騙消費者,不講誠信。
業主反映
簽訂合同后不愿意執行
汪女士在2012年年底參加了博洛尼的一個軟裝設計活動,當時交了3000元定金,請他們做軟裝設計,2013年4月又交了2000元的設計費。期間,設計師只帶她看了臺燈、衣柜等。5月,汪女士購買了博洛尼的一款定制衣柜,并且支付了29866元全款。但是令汪女士沒想到的是,6月17日,對方打電話給她,聲稱當時價格算錯了,業主若還要買這款衣柜,必須補交22000元,或者業主可以購買與合同價格相同的其他產品,要么可以取消合同。“我不同意,要求按照合同規定執行,他們立馬變得很強硬,發短信給我說不可能按原價格執行合同,之后就不再聯系我了。”
在經過商議無效之后,汪女士投訴到了消費者協會,“但博洛尼不接受消協和工商的調解,之后我又不停地聯系他們,他們最后的處理意見是只退衣柜合同的錢,外加1800元違約金,之前軟裝設計的5000元錢不退,我感到不滿意。”
博洛尼回應
賠償違約金已經是底線
博洛尼公司的郭經理解釋,業主當時讓他們幫她家進行軟裝設計,而他們的設計師已經給出了意見,并且業主也接受了意見,支付了設計費。那么,博洛尼就認定業主5000元的軟裝設計費是合理的收費,至于定制衣柜的價格問題,他們公司最終也表示可以退業主合同上的錢,另外支付1800元違約金,而這已經是他們的底線了。郭經理強調,“業主提出要求退5000元軟裝設計費,我們公司表示不能接受。”
律師解析
所有項目都應簽訂合同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江蘇群匯律師事務所的姜律師,“這種案例有兩種解決方案,第一種,汪女士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要求博洛尼按照合同執行,完成衣柜的制作;第二種,雙方當事人經過調解達成退單、賠償的共識。博洛尼公司答應退還汪女士合同上相應金額的錢,并且同意支付1800元違約金,應該說是相對合理的。”姜律師強調,“由于5000元軟裝費用沒有簽訂相關的合同,在定制衣柜的合同中也沒有相關條款,業主要求對方退這筆費用不太現實。”
令汪女士滿意的是,最終,在記者的協調下,博洛尼公司除了退換衣柜費用,也將軟裝設計費退給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