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申請“宜家家居”商標遇阻?竟是“宜家”商標被搶注?
提起宜家(IKEA),許多人并不陌生。據了解,宜家(IKEA)于1943年創建于瑞典。自1998年在上海開設第一家商場以來,宜家已在中國內地的21個城市開設了27家商場、2家體驗中心、4個物流分撥中心和7個配送中心。
盡管在中國市場取得了不俗的成績,但宜家在中國的商標之路,并非一帆風順。
“宜家家居”商標被部分駁回?
中國商標網數據顯示,宜家所屬的英特-艾基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稱英特艾基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申請注冊了第18974634號“宜家家居”商標,指定使用在第9類的“收銀機; 郵戳檢驗器; 時間記錄裝置; 商品電子標簽; 口述聽寫機”等商品上。
不過,該商標申請之后就遭遇了駁回,原因是與第3872759號“宜家”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第7044779號“宜家”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二)、第12147855號“宜家”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三)構成近似。
根據中國商標網數據,引證商標一由佛山某公司于2004年1月5日申請注冊,2006年3月7日獲準注冊,核定使用在第9類“計算機;電話機;電視機;照相機(攝影);電線;光電開關(電器);家用遙控器;報警器;高低壓開關板;插頭、插座及其他接觸器(電接頭)”商品上。經過多次轉讓,目前在甄某某名下。
引證商標二由深圳某公司于2008年11月7日提出注冊申請,2011年7月14日獲準注冊,核定使用在第9類“夜明標志牌; 車輛恒溫器; 滅火器; 防護帽”商品上。
引證商標三由杭州某公司于2013年2月4日申請注冊,2014年7月28日獲準注冊,核定使用在第9類“秤; 電馬甲; 電暖衣服; 電熱襪; 電手套; 電靴; 非醫用溫度計; 計步器; 空氣分析儀器; 自動計量器”商品上。
對于商標被駁回,英特艾基公司表示不服,一方面申請商標復審,另一方面針對引證商標提出撤銷/無效宣告申請。
英特艾基公司的努力沒有白費。在復審時,引證商標二、三已被宣告無效,故其不再構成“宜家家居”商標獲得初步審定的權利障礙。但美中不足的是,引證商標一只有在部分商品類別上被撤銷,其在“電阻器;變壓器;電開關;光電開關(電器)”商品上仍為有效注冊。
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宜家家居”商標與引證商標一若共存在“電阻器;變壓器;電開關;光電開關(電器)”等類似商品上,易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故“宜家家居”商標使用在上述類似商品上與引證商標一已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
綜上,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如下決定:“宜家家居”商標指定使用在復審的“電阻器;變壓器;電開關”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指定使用在其余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
花了4年時間,英特艾基公司仍未能如愿。當然,英特艾基公司在注冊“宜家家居”商標時屢屢受挫,歸根結底就在于部分“宜家”商標不在自己手中。
關于“宜家”商標
查詢中國商標網發現,“宜家”相關商標被申請注冊了1513件,其中有126件申請人為宜家品牌方英特艾基公司,其余的1387件由多家企業或者個人申請注冊。
檢索發現,“宜家”相關商標最早注冊的時間是在1993年9月25日,申請人正是英特艾基公司。
1993年9月25日,英特艾基公司提出了第42類、第41類、第39類、第35類、第36類共5件“宜家”商標的注冊申請。
隨后,英特艾基公司又陸陸續續注冊了第27類、第24類、第18類的“宜家”商標。不過,英特艾基公司由于沒有及時完善“宜家”商標全類別布局,導致多個類別的“宜家”商標落入他人之手。
而這些被搶注的“宜家”商標更是影響到英特艾基公司自身商標的注冊,例如上文所提及的“宜家家居”商標就屢次受到影響。可見,企業在重視核心商標注冊的同時,一定要及時完善商標布局,特別是具備一定條件的公司一定要早日完成商標的全類別注冊。(圖片來自中國商標網截圖及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