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搬空房東家具被判賠償一萬元
來源:合肥在線-江淮晨報
發布時間:2013-03-26
導讀:
因租房糾紛,房客黃某叫來貨車,將租房內的家具家電一車拉走后,玩起“消失”。近日,合肥市廬陽區法院判決黃某賠償房東損失一萬元。
因租房糾紛,房客黃某叫來貨車,將租房內的家具家電一車拉走后,玩起“消失”。近日,合肥市廬陽區法院判決黃某賠償房東損失一萬元。
原告劉某、張某系夫妻,2012年4月,通過中間人陶某介紹,將其位于合肥市廬陽區的一處房屋出租給黃某居住使用,租賃期限為一年。2個月后,劉某收取房租時,發現出租房內家具家電全部丟失,遂向合肥警方報案。
轄區派出所民警電話聯系上黃某,黃某承認與房東發生租房糾紛后掛斷電話,再也聯系不上。在這種情況下,劉某與張某將黃某告上法庭,請求返還原物,若被告不能返還原物,則要求作價賠償3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雖然原告提供的租賃協議書并非真實原件,但通過出租房屋的介紹人陶某的陳述,可以證實原告與被告之間存在房屋租賃關系。小區保安的證人證言和派出所出具的情況說明可以形成證據鎖鏈,證明出租房內的物品系被告黃某搬走。被告經法院依法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庭審,視為放棄其抗辯權利。
法院結合原告提供的購物憑證及物品的市場價值,扣除相應的折舊費用,酌定損失為10000元。據此,法院一審判決被告黃某賠償兩原告損失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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