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廠老板入獄13年,出獄莫名欠下120萬?
王某原本是一家家具廠的老板,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后判刑13年,2016年4月,王某刑滿釋放后,發現自己的家具廠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多了一筆70萬元和一筆50萬元的欠款,于是王某來到法院調取材料,發現這兩筆欠條的債權人是一對母子,而自己根本不認識這對母子。
畢竟是120萬元,不是一筆小數目,王某再三回憶后非常確定自己并沒有向這對母子借過錢,于是向法院提出申請再審,再審無果后,王某向奉賢檢察院民行部門申請監督。
上海市奉賢檢察院民行部門檢察官李丹在受理這個案子后,仔細研究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王某在執刑期間,將家具廠的公章交給了自己最信任的員工劉某。李丹發現:這兩張借條簽署的時間是2005年9月,而王某是在2007年被刑拘的,也就是說這兩張借條是在王某還在管理工廠的時間簽訂的,那么借條上怎么會只有公章而沒有王某的簽名?王某又怎么會毫無印象?再看債權人的名字是趙某以及趙某的兒子,2005年趙某的兒子年僅20歲,根本沒有經濟實力出借70萬元。掌管家具廠公章的劉某在證據如此薄弱的情況下未提出質疑便很快與趙某達成調解并支付借款也著實讓人產生懷疑。家具廠的銀行賬戶以及趙某、趙某兒子的銀行賬戶在2005年9月沒有銀行流水證明,趙某也不能提供資金往來的憑證……
帶著這樣的疑惑,李丹檢察官跟進監督,發現劉某、趙某以及趙某的兒子3人有偽造借條、惡意串通,通過民事調解詐騙他人錢財的重大嫌疑,李丹及時與偵監、公訴、研究室及公安案審部門研商,移送趙某涉嫌詐騙罪的犯罪線索,后奉賢檢察院偵監部門依法對趙某作出批捕決定,2017年11月3日,奉賢檢察院公訴部門以趙某涉嫌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并積極追贓。
原來,劉某因私人原因曾經向趙某借過20萬元,卻無力還錢,面對趙某一次次地要錢,劉某打起了歪主意。他想到現在自己手上掌管著家具廠的公章,家具廠在被執行期間,有多家債主拿著借條去法院要求執行款。“多一張借條,應該也沒問題吧,只要蓋上公章就萬事大吉了,拿到執行款后就當還錢給她了。”劉某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趙某,趙某欣然同意,于是趙某先寫了一張50萬元的借條,劉某怕50萬元的借條拿不到20萬元的執行款,又讓趙某再補一張70萬元的借條,趙某怕事情敗露,就將那張70萬元的借條寫了自己兒子的名字。劉某在兩張借條上蓋上了家具廠的公章,然后趙某拿著借條到法院起訴。由于當時家具廠的代理人是劉某,因此由劉某作為代理人代表家具廠參加訴訟,為了盡快拿到錢,劉某當然愿意直接庭前調解,于是二人迅速達成了調解協議,法院執行劉某給趙某40萬元執行款。
李丹檢察官認為:劉某在作為家具廠的實際管理人期間,理應盡善良管理人義務維護家具廠的利益,卻與他人惡意串通,利用合法民事程序達到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目的,日前劉某也被逮捕。經過李丹多方聯系溝通,奉賢檢察院多部門協同作戰,有力打擊了這起虛假訴訟,挽回了申請人王某的財產損失,達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當事人王某贈送錦旗表示感謝。
(記者:毛仁鴻 原標題:莫名欠下120萬 檢察官為刑滿釋放人員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