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昆高速上一快遞車起火 4500多件包裹付之一炬
11月11日中午12點45分,G60滬昆高速衢州段往杭州方向426KM+800M(距常山東閣底收費站200米)左右發生起火事件,大火吞噬了快遞運輸車以及車上的4500多件包裹。
據駕駛員武某稱,他于當日凌晨5時許從江西鷹潭出發,拉一車快遞去浙江義烏。車上裝有包括大件物品如床、桌子、門板之類的家具等4500多件包裹。行駛到事發位置時,司機發現掛車后部起火,火勢蔓延較快,不一會兒,整個掛車全部燃起熊熊大火。
高速交警衢州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阮志岳和民警祝錦濤接到這一警情后,從閣底出發至現場迅速封閉車道,協助駕駛員將牽引車與掛車分離,并用車載滅火器材進行先期處置。由于“雙11”當日轄區天氣轉陰且有較大西南風,車載滅火器材無濟于事,火越燒越旺。數分鐘后,常山消防到達現場,才將肆虐的火魔撲滅,可掛車及一車貨物燃燒貽盡。所幸此次火燒事件未造成人員受傷,起火原因待消防進一步調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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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責任誰承擔?專家:應先確定起火原因
原中國快遞協會副秘書長邵鐘林表示,快遞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意外時,首先要考慮寄快遞方的損失,并按照“誰攬收誰賠償”的原則,盡快賠償。快遞公司應在第一時間賠償給寄件方,不需要等保險公司的賠償到位;之后,如果是快遞公司委托第三方承運,則快遞公司再與物流公司根據著火原因協商最終由誰賠償。
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進一步解釋,如果賣家(寄件人、托運人)隱瞞貨物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險的事實,而造成火災,快遞公司、物流公司均可要求賣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快遞公司在交予物流公司過程中,保管不當,造成貨物損毀引發火災,應由快遞公司賠償。如果是物流公司運輸過程中造成損毀,應由物流公司按照實際價格賠償。“賣家可以要求快遞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快遞公司在承擔違約責任之后可以向物流公司追償。”
買家如何維權?可申請延遲收貨或退款
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該事故導致部分買家的貨物損毀,未能按時收件,買家可以申請延遲收貨,同時要求賣家重新發貨。
如果不想繼續購買商品,也可以向賣家申請全額退款。
如果由于收貨問題與賣家發生爭議,可以依據《合同法》要求賣家承擔民事責任。賣家在承擔民事責任后,可以向實際侵權人要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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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如何索賠?電商可按物品網上價格索賠
至于寄件方的損失,邵鐘林表示,如果物品屬于電商的渠道,那么價格早就在網上認定了,可以直接按價格賠償。如果價值特別貴重,沒有保價,一般來說,這種情況快遞公司不會按照原價賠,因為貴重物品按規定應該進行保價,具體賠償金額需要雙方協商。
對于未保價的普通物品,業內人士表示,如果丟失或損壞后,雙方對賠償金額產生爭議,特別是之前沒有對物品價值進行約定的時候,快遞企業會按照郵費的幾倍來賠償,這是價格無法界定的情況下,快遞行業內不成文的規定。
不過記者查閱發現,根據新版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損毀,快遞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應按照交付或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在這個過程中,快遞丟失物品的價值是多少,應由消費者舉證,證明其實際價值。
(原標題:快遞車起火,4500多件包裹付之一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