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逛櫥柜店踩空摔傷 店家有沒有責任?
上個月23日,舟山市民曾女士去逛櫥柜店,剛邁進門口,就在階梯上重重地摔了一跤。
曾女士說,事發當天下著雨,她和丈夫打算到科來華家居廣場地下的一家櫥柜店逛逛,不料在通往地下的階梯上摔了下去,“兩邊地板放著,我地下室沒走下去之前,看地板了,頭轉過來時腳滑了,紅地毯上滑了,踩空了,就一下子滾下去,我摔下去22個階梯),下面有一扇門,摔在上面了,全部是血。”
當天曾女士就受傷住院,從入院診斷看,曾女士雙側多發肋骨骨折,左側第5跖骨基底部骨折,左側橈骨遠端骨折,顏面部皮膚挫裂傷,醫藥費花了1萬多元。
曾女士告訴記者,“醫生沒讓我出來,我自己住著難受,因為醫藥費太貴了,一萬多看掉了,我在你的店里摔傷的,開地下室就要有安全的護欄措施,這么多階梯最起碼兩邊護欄要安裝,有護欄我拉一把,不會這樣了,我也沒有全部要你承擔,我自己肯定也有責任的。”
之后記者來到了曾女士摔傷的櫥柜店,地上的第一道門進門口放了兩排展示商品,通往地下第二道店門的大理石臺階寬約5米,臺階中央區域放置了一塊1米多寬的紅毯,臺階兩邊和瓷磚墻壁緊密相連。櫥柜店負責人說,這個通道是家居廣場建造的,曾女士摔傷住院后,他們派人前去探望過,市場監管部門也給雙方調解過,但沒有達成一致。
名邸櫥柜總經理虞國平稱,“階梯不是我們造的,這是市場改造的時候,建好就這樣的,我答應給她5000元,但她不跟我商量,說5000元不夠,就走了。”
律師認為,櫥柜店作為階梯的使用方和管理方,有義務保障顧客進出店門的安全,而曾女士在邁入臺階前轉頭看兩側的商品,也要負主觀疏忽的責任。
浙江震舟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杰認為,主要責任應該還是消費者不小心所導致的,也沒有明確的要求說在這樣寬度的樓梯上一定要裝扶手,第二個當時還是下雨天,商家也鋪了防滑墊子,也采取了一定的防滑措施,應該說商家還是起到了防滑的義務,消費者如果說基于沒有裝扶梯這樣一個理由,我們認為這個起訴權的基礎可能還是有點欠缺,現在商家愿意給予一定補償,還是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曾女士表示,她會再次和櫥柜店方面進行協商,不排除走法律途徑來維權。
(原標題:舟山女子逛櫥柜店一腳踩空摔傷 店家該不該負責)
- 上一篇:定制環保家具 4看家具板材
- 下一篇:臺南藏金閣拍賣會 行家瞄準檜木家具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