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制茶幾盜伐樹木 領刑又交罰金
來源:光明網
發布時間:2013-01-30
導讀:
為制作茶幾,在未取得公路管理局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請人用油鋸將一株路樹砍伐觸犯刑律。1月28日,被告人玉瑞祿因犯盜伐林木罪被忻城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為制作茶幾,在未取得公路管理局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請人用油鋸將一株路樹砍伐觸犯刑律。1月28日,被告人玉瑞祿因犯盜伐林木罪被忻城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2011年1月31日9時許,被告人在未征得忻城縣公路管理局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請人用油鋸將該忻城縣馬泗鄉聯團村果內屯附近公路邊的一株路樹砍伐并鋸成6節原木,后被忻城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員發現并被當場收繳所砍得的原木。經忻城縣林業局工程師鑒定:被盜伐的林木活立木蓄積量為4.5557立方米。案發后,被告人玉瑞祿于2012年8月16日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并賠償給忻城公路管理局經濟損失1000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玉瑞祿違反森林法的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擅自砍伐國家所有的林木,數量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伐林木罪。被告人玉瑞祿犯罪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從輕處罰。被告人玉瑞祿主動賠償忻城公路管理局的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綜合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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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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