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租金千萬元 家居廣場業主想收回商鋪卻遇阻
近幾個月以來,洛陽康城邁凱龍世博家居廣場商鋪的業主因為收不到房租而苦惱不已。拿不到房租的業主,想把商鋪收回,卻被商場的保安拒之門外。“自己買的商鋪,自己卻做不了主,你說這事該咋辦?”業主們苦惱地說。近日,大河報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講述】
醫藥中心變家居賣場,經營者換三回
1月29日上午,多名商鋪業主向大河報記者反映,2005年,他們在洛陽中原康城實業集團旗下子公司洛陽康都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中原康城”商業樓盤,分別購買了商鋪。“中原康城”商業樓盤一共分為四層,每層內的空間被分隔為400至500間小型商鋪。
2007年交房后,洛陽康都置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找到業主們,“中原康城”項目主要為醫藥展示交易中心,洛陽中原康城藥業有限公司將負責該醫藥展示交易中心的經營,而洛陽中原康城藥業有限公司是洛陽中原康城實業集團旗下的子公司之一,實力雄厚,避免了業主為招租而苦惱,業主們坐在家里就能收房租。
“這樣的方式也得到了我們的認同。”業主們介紹,隨后洛陽中原康城藥業有限公司、洛陽康都置業有限公司兩家公司逐個與業主簽訂了一份三方協議書,并將業主原有的小型商鋪全部打通,改為大型賣場形式。
2010年前后,洛陽中原康城藥業有限公司撤出,醫藥展示交易中心關門。洛陽中原康城實業集團又與紅星美凱龍合作,將原來的賣場改為洛陽紅星美凱龍世博家居廣場,主要經營家居建材項目。2015年10月,紅星美凱龍與洛陽中原康城實業集團再次解除合作,11月,洛陽紅星美凱龍世博家居廣場更名為“洛陽康城邁凱龍世博家居廣場”。
“之后沒有更換新協議,一直按照原協議執行,經營者每季度會向我們返租。”業主說。
【反映】
千余業主被拖欠房租,總金額超千萬元
據業主們介紹,自2015年第一季度起,經營者開始出現拖欠房租的情況,“現在根本就不給了”。
業主代表李立(化名)告訴大河報記者,其購買的商鋪約36平方米,稅后房租約970元/月,被欠租金9個月。購買“中原康城”商鋪的業主多達1000余人,最少的被拖欠三個月房租,而最多的被拖欠了一年房租,“我們粗略估算了一下,總金額估計已經超千萬元了。”
從今年1月份起,數百名業主多次到洛陽康城邁凱龍世博家居廣場討要被拖欠的房租,無果。“房租不給,幾百名業主決定不再將自己的商鋪交給對方管理,然而我們卻被商場保安拒之門外。”業主說。
此外,據業主介紹,洛陽康城邁凱龍世博家居廣場實行的是托管模式,即客戶購買家居產品,貨款由管理人員統一收取,每季度扣除房租、物業費等費用后,向租用場地的商戶返還貨款,“根本不會出現租戶不交房租的情況”。
【協議】
乙方不交納回報金,丙方負連帶責任
多名業主代表向大河報記者提供了自己商鋪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以及當初簽訂的“中原康城委托經營管理協議書”。
業主提供的“中原康城委托經營管理協議書”,均是2007年簽署的。委托人(甲方)為業主本人,受托人(乙方)為洛陽中原康城藥業有限公司,開發商(丙方)為洛陽康都置業有限公司。
這份合同的第六條顯示“委托經營期限自物業視為交付之日起到2017年12月31日止。”協議中也注明了乙方每年應具體支付的金額。
第十二條中,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無法按期向甲方交納回報金,則丙方應負連帶責任,代乙方向甲方交納應付回報金。此外,在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如乙方不按上述約定準時向甲方支付回報金,則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未付回報金的萬分之二向甲方付滯納金;超過半年未付,超過此期限的滯納金增至每日萬分之三”。
【律師】
可依法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河南洛太律師事務所杜鵬律師指出,按照協議的約定,業主應向乙方主張自己的權益,即向洛陽中原康城藥業有限公司討要應屬于己方的租金。拖欠房租意味著負有支付房租義務的合同當事方存在重大合同違約情況,另一方可依法要求主張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賠償損失。“業主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自己的權益,丙方洛陽康都置業有限公司應負連帶責任。”此外,房子的隔斷被打通,業主還可要求對方恢復原貌。
(原標題:我的商鋪,誰做主? 洛陽一家居廣場的業主被拖欠租金約千萬元,想要收回商鋪又遇阻 記者焦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