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一家具廠未消防備案遭罰
來源:宜昌市消防支隊
發布時間:2015-01-04
導讀:
12月30日,湖北省宜昌市某家具制造廠因未進行消防設計備案被當地消防部門依法罰款貳仟元。
12月30日,湖北省宜昌市某家具制造廠因未進行消防設計備案被當地消防部門依法罰款貳仟元。
12月29日,宜昌市消防部門監督員依法對轄區某家具制造廠進行消防安全例行檢查時,發現該家具制造廠未進行消防設計備案,存在極大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此,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當即向該家具制造廠負責人說明未進行消防設計備案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并下發了《消防監督檢查記錄》、《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負責人一周內將相關資料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備案。
鑒于該家具制造廠未進行消防設計備案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條之規定,當地消防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法對該家具制造廠處以罰款貳仟元的處罰。
目前,該家具制造廠負責人深刻意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并表示汲取教訓,加強自身的法律意識,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立即改正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盡快辦理相關消防手續,確保單位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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