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家具和宮廷家具的差別與比較
宮廷家具為滿足皇帝、皇宮、皇權的需要而制作,反映宮廷文化。它們配置在宮廷建筑中,如紫禁城、圓明園、避暑山莊等。這里空間高大寬敞、氣勢恢宏,所以宮廷家具尺度超大、厚重威嚴、富麗堂皇,與金碧輝煌的宮廷環境相適應。
民俗家具與廣大民眾的生產生活相伴相生,以滿足人們最基本生活需要為目的,放置在民間居所、街坊、商鋪、祠堂等,空間一般相對低矮、狹小,所以其造型簡潔、質樸自然,尺度適中,與普通的民居生活環境相適應。
宮廷家具和民俗家具在造型與裝飾方面的差別
清式宮廷家具造型雄渾,尺寸寬大,用料粗壯,裝飾精致,具有皇家氣派。清式宮廷家具采用最多的裝飾手法是雕刻、鑲嵌。喜用龍鳳圖案,多用蟠紋、螭紋、獸面紋、雷紋、蟬紋等。以龍、鳳最為常用,如“云龍紋”、“雙龍戲珠”、“龍鳳紋”等圖案。
清式宮廷家具為了追求富貴豪華的裝飾效果,利用各種裝飾材料,擅用不同的工藝技法。同時借鑒金漆描繪、雕漆填漆、螺鈿鑲嵌、玉石象牙、琺瑯瓷片、銀絲竹簧等,造成富麗大觀的效果。但到晚清時多數流于繁瑣、細碎,反而影響審美效果。
民俗家具講究實用,因此家具造型簡潔、質樸,裝飾相對較少,裝飾的工藝相對簡單,裝飾主題大多寓意吉祥如意、富貴平安,如陜西關中民俗家具。主要的裝飾類型有髹漆、雕刻、彩繪等,以局部裝飾為主,裝飾圖案來源自然界(動、植物等),與幾何圖案相結合,題材大多反映吉祥文化,如祈求富貴平安、多子多福、家丁興旺,多福多壽等。
宮廷家具和民俗家具在設計制作方面的差別
宮廷家具大部分規定在宮廷內指定地點打造,如清宮內務府造辦處。宮廷家具的設計必須按照一定的模式,有一套嚴格的審批程序,每件家具的施工、驗收以及修改過程均記錄在案。特別是帝王的直接參與設計,制作分工極細。造辦處有許多裝飾部門,使得木工工藝與其它工藝相結合,形成了清代宮廷家具的新形態。
民俗家具的設計和制作一般是由同一個工匠完成,在自家院子或在當地作坊制作。其構思、規劃、制作、上色等均由民間工匠決定。工匠自由創作,沒有刻意的約束和限制,形成了民俗家具形態豐富多彩,規格多樣化的特點。
總之,民俗家具是民間匠人自由創作,形態規格均多樣化,宮廷家具往往有皇室參與,規矩頗多,制作精細。
宮廷家具和民俗家具在文化方面的差別
宮廷家具反映了以皇帝、皇宮、皇權為核心的帝王文化、皇家文化,皇帝是國家的象征,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核心,以皇帝為核心的宮廷是國家的中心,其文化不是局部的,也不是地方性的,無疑屬于大傳統,是上層的文化,也成為中國傳統文化最有代表性的象征物,從一定的意義上說是經典文化。皇帝貴為天子,這種供封建帝王享用的家具,為了顯示皇權正統和惟我獨尊的地位,宮廷家具追求華麗、威嚴、氣派,以炫耀自己至高無上的思想感情和威懾一切的力量。因而宮廷文化具有獨特性,整體性、象征性的特點。
宮廷家具為皇帝及其皇室貴族特權階層服務,滿足皇帝、皇宮、皇權的需要。皇帝是國家的象征,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核心,以皇帝為核心的宮廷是國家的中心。因此宮廷家具所承載的文化是官方文化、皇家文化,或者說是宮廷文化、封建政治文化。無疑屬于大傳統,屬于“上層”文化。
民俗家具與各種民俗活動相結合,人人傳習、用以自我教化,體現了民俗的根本屬性。任何民俗都是“人相習、代相傳”,依靠的是習慣勢力、傳襲力量和心理信仰,所以具有傳承性、穩定性的特點。民俗家具還隨著生活方式的改變而改變,而本身又能創造新的生活方式,具有變異性的特點。它與當地的自然環境、生活方式、風土民情、審美情趣、消費方式、價值觀念密切相關,其流傳和發展始終與當地的民族風情,人文習俗相融合。立足于地方傳統,是當地文化的縮寫,是民間智慧物化的結晶,因而更具有地域文化和傳統文脈特色。它反映了平民文化,具有原發性、傳承性、地域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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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廷家具和民俗家具在選材方面的差別
宮廷家具的服務對象是宮廷和王宮貴胄,在制作規范和審美趣味各方面深受宮廷奢靡風氣的影響。為了皇家顯示皇權和惟我獨尊的地位,家具追求華麗、威嚴、氣派,以“硬木”為貴,多選用色澤深、質地密、紋理細的珍貴硬木。明式家具以黃花梨為首選,清式家具以紫檀為首選,用料講究清一色,各種木材不混用。
民俗家具一般為就地取材,以“雜木”為主。從經濟、實用的角度出發節約資金,實現運輸和流通環節的低成本性。如陜西關中的民俗家具,主要選用當地廣泛栽植的榆木、椿木、槐木、桐木等。皖南民俗家具主要選用當地盛產的杉木,松木、樟木、銀杏木及竹材、藤材等。山西民俗家具一般選用當地的核桃木、楸木等。這些都反映了民間勤儉節約的美德和就地取材的價值觀念。
宮廷家具和民俗家具在用材方面的差別
清式宮廷家具用材講究,不惜使用大料、好料。常常一木整挖,很少拼接。有些大料必須拼接時,也是精選精配,紋理走向保持一致,顏色和諧統一。宮廷家具全部采用珍貴木材,用料鋪張,反映了統治階級揮霍浪費的價值觀念。
家具除了主要用材外,還有些輔助材料。其中,民俗家具的輔助材料多用當地出產的大漆、桐油、繪畫顏料等,都是就地取材,成本低廉。而清式宮廷家具,裝飾種類繁多,如嵌骨、嵌玉、嵌象牙、嵌石、嵌瓷片、嵌百寶等,裝飾材料主要從外地購進,工藝復雜,價錢昂貴。
民間家具的用材原則是量材使用,大材大用,小材小用,不同材種搭配使用,下腳料拼接使用。民間有一些相關的口訣:楠配紫(紫檀);烏木配黃楊;高麗鑲楸木;川柏配花樟(樟木癭子);櫸木桌子杉木底,榆木柜子楊木幫。如陜西關中民俗家具的主體部分常用榆木、楸木等,而裝板、抽屜等次要部分用桐木等材質較軟的材料。皖南民俗家具的雕刻部分和次要部分也用不同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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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廷家具和民俗家具在品類方面的差別
宮廷家具的品類具有規范化、系統化特點。明代宮廷家具的品類就已非常齊全。坐臥類家具有寶座、榻、架子床、拔步床、羅漢床、燈掛椅、圈椅、交椅、南官帽椅、四出頭官帽椅、玫瑰椅、屏背椅、方凳、條凳、鼓墩等;憑倚類家具有平頭案、翹頭案、花幾、香幾、茶幾、琴桌、方桌等;儲藏類家具有柜、櫥、箱等;還有各式支架類家具,如衣架、盆架、巾架、燈臺、鏡臺等和屏風類家具。宮廷家具在清代到乾隆時期品種盛極一時,品類繁多,出現了折疊式書桌、多寶格等。
民俗家具的品類總體來說是形形色色,眾態紛雜,并無定則。而宮廷家具品類豐富,追求精致與豪華,一些特殊功能的家具具有禮儀性質,如皇帝的寶座,是皇帝的專用家具,品種和形態獨特,還需要一系列的配套陳設來襯托。
民俗家具的品類主要與當地的生活方式、生活習俗相關,具有地方特色。受經濟條件的限制,民俗家具尤其注重功能,如陜西的大炕、炕桌、炕箱、枕箱、板柜、條凳等。
總而言之,中國歷來講究器物載道,廣大民眾創造了不計其數的優秀民俗家具,其意義已遠遠地超過了自身的使用功能,而成為民俗文化的載體和象征。明清宮廷家具吸取了民俗家具文化的精華,提煉并升華,經多元文化融合、中西文化交融 ,創造了時代的輝煌,發展到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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